口感坚韧,咸香扑鼻。
他没有用杯子,只是偶尔拧开瓶盖,仰头灌上一口辛辣的酒液。
再撕下一条鹿肉干,在口中慢慢咀嚼。
酒的烈与肉的韧,在口腔中交织,化作一股原始而狂放的力量,顺着喉咙滑入腹中。
克罗斯来了。
洛森已经预料到。
他甚至能在脑海中勾勒出那个屠夫的画像。
一个被压抑了太久的、渴望鲜血的老疯子。
州长威廉·欧文将他从笼子里放出来,并给了他一个满编营的兵力。
这个老屠夫的目标,绝不仅仅是芬尼安的「狼群」匪帮。
所有在北加州活动的匪帮,鬣狗、骚狗、快帮……
都将被视为他功勋簿上的猎物。
他不杀得血流成河,不把整个北加州的地下世界搅个天翻地覆,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洛森又灌了一口威士忌。
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能不能赢」这种愚蠢的问题。
只要他愿意,他现在每天都能拉起一支35人满编的匪帮,还能剩下12个名额另作他用。
克罗斯的五百民兵,在他那近乎无穷无尽的兵源面前不足为虑。
他可以随时将这支精锐之师,活活淹死在马林县的泥地里。
他考虑的,是如何将利益最大化。
这个老屠夫和他的五百人兵团,不能就这幺白来一趟。
他们必须成为「白虎安保公司」一战成名的垫脚石。
想一想吧,如果这个老屠夫和他的满编营被消灭在马林县。
加州的白人老爷们该有多惊慌。
到时候白虎安保公司再出手,剿灭『匪帮』,岂不是一战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