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半步至尊境初期的力量,能够杀死半步至尊境中期人类武者,雷霆规则之力当真是霸道。
这是秦明第一次把雷霆规则之力,彻彻底底,完完全全用在战斗中。
而且还是同境界的敌人身上。
威力非常可观。
秦明对雷霆规则之力很满意。
当初他决定领悟雷霆规则之力,而不是反抗它,看来是一个非常正常的选择。
若是当初放弃了,又怎么可能掌握这么强大的力量。
也不枉他花费大量的时间去领悟。
任何一种规则之力,不管是空间规则,还是普通的规则之力,都需要武者花时间去领悟。
而武者的精神是有限制的,一整天不可能无限制的领悟规则之力。
秦明只能够一天只能够领悟一种规则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