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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来,南方自我大清立国以来,源自前明的兼并过度之困境一直未解决,致使朝廷于粮食、棉花、生丝依旧受制于地方大户,如今正好寻求根治,即便不能一时根治,也能根治为名,逼其妥协;毕竟我大清既然能成功推行剃发易之令、海禁迁界之令,那必然能根治兼并之问题。」

「三来,朝廷凡行严政,也得名正言顺,讲究天时地利人和,眼下外无大患,甲兵足闲,清丈分田乃合天时;南方大城与险要处在朝廷之手,乃有地利;清丈分田,符合古礼,可得小民拥护,崇古君子也不好言其弊,自有人和。」

张廷玉不得不主动提议清丈分田。

毕竟,皇帝都问他是不是自己烧赐园了。

而张廷玉这个修明史的,自然很清楚,清丈对南方的影响有多大,关键是他还提议分田迁大户,学明初朱元璋那一套,无疑是真的在为断南方大地主的根出谋划策。

同时,张廷玉也提出自己这个办法不是不可行,因为大清毕竟是大清,只要皇帝想做的事,没有做不成。

只是可能会死很多人而已。

当然!

张廷玉也同样提到,这种事可能还没做完,南方的大地主就先妥协了。

他们没那幺大的勇气跟大清朝廷硬刚到底。

弘历倒是支持清丈分田。

尤其是后者。

当然,这里的分田只是分少部分大户的田,学明初等朝代初期,迁一些大户,分一些大户的田而已。

因为,以大清现在的组织度,还做不到后世那种分所有大地主的田。

但这样做,的确也有好处。

原因无他,这样利于逼迫上层大地主把积累财富,适当转移到积累别的生产资料上面,而不是只盯着土地,只想当收租子的地主,阻碍商品经济的发展。

明朝中后期商品经济迅猛发展,也是因为朱元璋在位时收拾了许多元代时期的大户,让佃仆佃奴制的大庄园经济破产,再次大规模出现雇佣制。

另外,按照这片土地上的固有现象,一直是,人只要发达了,必然第一个置办的产业就是买田,其次才是买房。

无论是因为科举中第而发达,还是因为经商而发达。

至于买店铺经营买卖,得是田、房购置后的事。

甚至即便是买店铺扩大经营,那赚来的利润,也会首先选择去买田。

因为这片土地上最丰富的资源一直就是人矿,金银铜铁反而相对不怎幺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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