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朝对失地官员的处罚一向是从严从重,如果有势力担保的话还好一点,
偏偏齐绍光在大明朝廷只是一个小虾米,既不是东林党的人,也不是阉党的人,
根本不会有人庇佑他。
这就是齐绍光穷得只能自己种菜度日,也不敢离开这米脂县的原因,他现在一门心思就等著任期结束,赶紧逃离这个鬼地方。
天启七年(公元1627年)十月十八日。
前往河鱼堡的大路上,一片尘土飞扬之景。几百骑兵雄起起地走在队伍最前列,他们装备精良,身上的鎧甲在阳光下闪烁著寒光,手中的兵器更是擦拭得鋰亮。队列整齐划一,每一匹战马都昂首挺胸,马蹄踏地,发出有节奏的声响,尽显精锐之气。
然而,跟在骑兵后方的步兵状况却不怎么好。这些明军士兵身著破烂不堪的战袄,布料上补丁补丁,在风中瑟瑟作响。
他们面黄肌瘦,脸颊深陷,眼神中透著疲惫与无奈。每个人背著一桿长枪,
枪桿上的红缨早已褪色,走起路来脚步虚浮,精神不振,仿佛一阵风就能將他们吹倒,要不是他们身上还有一身明军的军服,说他们是流民也不为过。
队伍的最后是上百辆马车,无数的军户在拖拽这些沉重的辐重车,车轮滚滚,扬起一路尘土。马车上满载著粮草和各种武器物资,其中还有三门样式陈旧的虎尊炮,炮身锈跡斑斑,一看便是古董级別的老物件。
走在队伍中间的归德堡守备尤世辛面色阴沉,忍不住骂道:“该死的张献忠,让他给逃走了!现在那些军户全成了他们的耳目,这些军户的心都黑了,居然也敢和叛贼搭上关係。”说罢,他狠狠地2了一口。
李国奇冷笑一声,眼中闪过一丝狼厉:“放心,只要我们兄弟这一次把大同社给灭了,张献忠就如同没了根的浮萍,他也就囂张不起来了。”
在他们眼中,张献忠就像一只令人厌恶的蚊子,总是趁他们不备,狠狠地叮上一口,吸他们的血,却文难以將其拍死。但实际上,两人心中最仇恨的还是大同社。
起初,他们並未把大同社放在眼里,还曾嘲笑赵宝国空有银枪蜡头,连一群乱民都对付不了。
然而,很快他们就为自己的轻视付出了代价。张献忠频繁来到他们的地盘,
四处招揽军户,还真有不少有本事的军户被招揽了。
这些可是自家的免费兵,平时让他们自己养活自己,战时把他们徵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