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扬州刺史顾雍就曾上表感叹行政艰难,请求郭鹏赋予一定的威权,以震慑地方官员。
幽州刺史鲜于辅也曾上表,抱怨自己被下官顶撞,威严全无,难以统领全州,请郭鹏予以关照。
凡此种种,经过汉末乱世那种一言以决属下事的人们纷纷感到难以适从,觉得手上权力不足,威权不足,做起事情束手束脚,各种不方便。
但是郭鹏统统不予理会。
让你们怎么做就怎么做,如何为难那是你们的事情,当官的自然需要带着镣铐跳舞,而我只要一个结果——地方不能对抗中央。
为此,稍微牺牲一点什么也不是不能接受的。
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结果。
或者说也是这群刺史立下功劳之后,郭鹏用这样的方法奖励他们,让他们不用受到那么大的牵连。
但是再怎么奖励,郭鹏也不可能把州刺史的地位提升到汉末的状态。
对州刺史、郡守的权力限制是要付诸实施的,是要贯彻落实的。
不能再出现汉末那种掌握一个郡就是个小军阀,掌握一个州就是一个大军阀的事情,军权财权人事权行政权怎么可能完全交给一个人?
那这就不是一个帝国,而是一个松散的邦联。
自己活着还行,靠着强大的军事威望可以维系这个状态,自己死了以后就难说了。
所以对刺史这种高官的权力限制一定要做的非常到位。
既然做的那么到位,那么要是地方出现贪腐问题,州刺史的责任其实也是流于表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