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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咱们家,老爹我排行老三。

上面还有你的大伯余财,二伯余钱,四叔余宝,五叔余人……”

“你大伯有七个孩子,战死了三个,现在是三个女儿一个儿。

你二伯四个,四叔和五叔我走的时候有三个孩子……”

“记着,我和你二伯是一个娘养大的。

其余的几房细细的说来其实都是共一个爷爷的,二伯更亲一些……”

可能是近乡情更怯,余员外的话突然多了起来。

原先从不讲家里任何事情的他,现在竟然主动说起了。

几个姐姐嫁到了哪里,夭折了几个孩子,他走的时候家境如何。

回去见到了该如何喊,如何说话云云……

老爹说的余令记不住,人太多,人名太多。

余令只记得这么大的一家子都是军户,没有战事的时候种地。

有战事的时候跟着去打仗。

听着人很多,掰着指头算了算其实也不多。

战死的战死,夭折的夭折,嫁出去的嫁出去,满打满算不到二十口人。

在老爹的絮絮叨叨中,余令看到了长安城。

它就那么突兀的出现在眼前,一切没变,但一切却都不一样。

车队在长安驿停靠,老爹洗了个澡,稍稍打扮了一番,骑着马冲进了长安城,他要去送礼。

礼物就是曹公赏赐的那颗大珍珠。

虽然官员都不怎么喜欢太监。

但余员外却想借此和收矿税的太监搭上线,能搭上,今后的日子也能好过一些。

谭百户说矿监的话比当地官员的话都好使。

至于会不会成为阉党,余员外没去考虑过。

自己这样的小喽啰,连朝堂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算个什么阉党。

老爹去的快,回来的也快。

看他脸上的笑意,余令知道事已经办成了,直到此刻,余员外心里的那块石头才算真的落下。

“回家!”

大道上的灰尘扬起,家已经近在眼前,骨瘦如柴的家犬闻到了陌生的气味,扯着嗓子汪汪的叫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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