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边连声问候,一边热情地招呼让座。
两人落座沙发。
李经理又主动递上沏好的茶水,带着几分笑意打量起方诚,伸手拍了拍肩膀:
“不错,出去玩了一趟,人好像变得更精神。”
这幅宛若自家长辈的态度,以及不吝夸奖的言辞,让方诚不禁一愣一愣。
不知对方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
约半个小时后。
办公室门再度打开。
在李经理热情洋溢的送别声中,方诚表情略显古怪地走出来,随手将门关上。
刚才两人一番谈话的内容,主要还是工作上的事情。
李经理语重心长地告诉方诚,说董事长十分欣赏他,夸他人品好,气质好,身体也棒棒的。
所以,想请他做俱乐部的形象代言人。
听到这话后,方诚差点把刚喝进去的一口茶水喷出来。
形象代言人不一般都是些有知名度的影视明星之类吗?
就算公司属于搏击俱乐部,那也得请郑昊康这样的体育明星才像话吧?
莫非公司财务已经紧张到捉襟见肘的程度,于是随便找个人糊弄下老板。
李经理随后解释道,这全是董事长自己的意思。
接着详细介绍起成为形象代言人后,可以获得的各种福利待遇。
最重要是每个月可以领取6万元的代言费。
按照李经理的说法,所谓“形象代言人”其实仍属于俱乐部员工。
更准确的称呼,可以叫作首席销售代表,俱乐部形象顾问。
方诚听到“销售”这个词,就感到头疼。
李经理见状,又连忙解释其具体职责。
工作任务很简单,平时就是配合俱乐部拍摄宣传广告、写真画报,偶尔出席下活动,每次出席活动还会有额外补贴。
“这么简单?”
方诚当时问了一句。
“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