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点点脑袋。
他们都看过了,死者遇害前夕,曾在巷口好似看到什幺熟人,主动向内走去,随后遇害,又逃出巷子,在脱离监控视角的地方死亡。
「死者当时情绪严重吗?」
徐良反问。
「不严重。」王超摇摇头。
「凶手呢?」徐良又问。
王超看了看不远处,死者曾被鞭尸的地方。
「挺严重的。」他老实回答。
「你看,问题这不就解开了?」
徐良笑了笑。
作为一个律所金牌律师,他秉持着顾客都是上帝的原则,哪怕对方是傻子也是如此!
除非对方是精神病。
收起思绪。
徐良继续顺着之前的话语开口说道:
「所以,凶手之所以恨死者,是因为双方矛盾中,他处于受害者一方!」
「而死者即是既得利益,即,他对凶手造成矛盾能令他获得一些好处,也正是这好处,驱使他加害他人!」
「也就是俗称的动机。」
一个陌生男人对你怀孕的妻子殴打,你会产生情绪。
但,即便是唐氏儿,也不会莫名其妙对另一人殴打!
人做事,都要有理由的!
你喝水是渴了,吃饭是饿了,睡觉是困了。
凶手杀死者也是如此,他的理由是长期处于受害者的矛盾。
死者加害凶手亦有利于!
只是...理由是什幺?
「一个人主动对另一人加害,无非两种理由。」
「一,情绪,二,利益!」
徐良直言道,没有任何长篇大论的意思。
意思很好理解。
以两种案件所代表。
所谓情绪,可以用校园霸凌案来思考,霸凌者是否无理由霸凌他人?不,理由是有的,是所谓情绪!
对方以碾碎他人尊严为行动,获取情绪上的愉悦!
这便是动机,也是霸凌理由!
常见的还有网际网路地域黑,以黑他人乡巴佬的形式擡高自身身份,以求这种高人一等的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