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反本来带著吐司飞,然后半空遇上了它们。这麻雀头目看到郑反就跟看到了老公……救星救星似的,直接堵了上来一阵贴贴。
然后隨著郑反爪子一松,原本还在幻想著自己已经成为“超吐司”的吐司就这么坠机了。
它还能说什么呢?
如今,它们就站在一颗大树上,周围的树枝上停著其他的麻雀,数量不少,但是与之前相比有显著的削减,而且不少麻雀似乎还受了伤。
积云城区威名赫赫的麻雀空盗团怎么会集体跑到希希柯柯来?
甚至还出现了如此战损?
郑反已经嗅到了不同寻常的味道。
究竟是什么丧心病狂的傢伙,居然对积云城区的小动物动手?!
可恶,虽然郑反就是一个和麻雀过不去的小肚鸡肠,但和这些麻雀也多多少少是不打不相识。
再者。
他是真喜欢麻雀,虽然是第二喜欢的鸟类,但毕竟“宏伟水渠”不適合他的配色。所以他才屡次选择变成麻雀。
现在他手头麻雀皮肤的东西都能出一系列的周边了。
比如郑反首推的商品,就是每户私家车的仪表台上都应该配备的“摇头麻雀摆件”。
“嘰嘰喳喳!”麻雀头目叫了几声,唤回郑反的注意力。
嗯,虽然喜欢麻雀但是和麻雀交配还是算了。他又不是那种喜欢猫所以想要草猫的变態。
“嗯嗯,你接著说。”郑反应道。
根据麻雀头目所说,对方是一群……不认识的邪恶鸟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