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香早已入鼻,不必多言,是好酒。
真正吸引王鐸的,是酒杯。
钱谦益颇有家资,应用之物,向来皆是上等。
瓷器方面,王鐸不是很懂,但他看得懂酒杯上所映刻的桂之意——折桂登科。
钱谦益,太想进步了。
“我倒是知道这个习俗。”王鐸笑道。
“家中添了孩子,就埋下一坛酒。若是女儿,就等出嫁的时取出,名曰女儿红。若是儿子,就等高中状元时取出,名曰状元红。”
“女儿嫁人,可早可晚。可会试三年一届,大明朝六千万人,三年不过才出一个状元。”
“要我说,莫说是状元了,就是中一个三甲同进士,那都算是祖坟冒青烟。”
“哎。”王鐸看向钱谦益,“我要是没有记错的话,受之兄是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的探。”
“怪不得能得柳大家青睞,原来你钱受之还是探郎呢。”
钱谦益暗自得意,“哪里,哪里。”
“侥倖,侥倖而已。”
王鐸趁势又说,“受之兄如此大才,不应该埋没於乡野。”
“时逢太子殿下又下旨增补官员,我这个礼部尚书入阁了,位子空了出来。”
“我已经写好了奏疏,等太子殿下登基后,即刻上疏,举荐受之兄,接任大宗伯。”
钱谦益谦虚起来,“我,这,我这才疏学浅,何堪此任,何堪此任吶。”
“受之兄切莫推脱。”王鐸知道钱谦益是假客气。
“国难之际,受之兄一身才华,此刻,正是报国之时。”
说著,王鐸又凑近过去,压低声音,“再说了,什么时候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咱们出个头,总好过让外人占去。”
“尤其是不能让马士英那一干奸党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