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瑄似乎也好奇,问道:「那为何你进阶之后,再无人找你取你血肉?」
「因为得不偿失。」潘筠道:「对于乞丐而言,我是十顿肉包子,值得拼命一搏,抢到手里,不仅可以饱餐十顿,说不定还能趁此喘息,积累资本,摆脱乞丐的身份;
我进阶之后,对他们来说,我这肉包子四周竖满了刀枪,乞丐畏惧,自然不敢枉动;
而对于修为、能力在我之上的前辈,我也就是肉包子而已,薛大人会为了吃十顿肉包子拼上自己的性命吗?」
自然不会,肉包子而已,花钱买就是。
所以,潘筠的血肉在修为高的人眼中,和其他唾手可得的草药一般;
只有在修为略低于她,或与她相当的人眼中才是大补之物。
当年也不过是趁人之危,想趁着她在进阶的关键时刻捞一把。
现在看来,他们输了。
「如此大仇,潘道长没有找鸣鹰宗算帐吗?」
潘筠嘴角微翘,看向锦衣卫。
锦衣卫道:「江湖上有传言,去年有一对男女杀到鸣鹰宗,挑了鸣鹰宗的鸣一,杀了鸣鹰宗不少人,那俩人后来不知为何转道去了倭国,传闻那俩人出自三清山,去鸣鹰宗是为私仇。」
潘筠:「正是在下的师兄师姐。」
「这样说来,潘道长的师兄师姐应该对鸣鹰宗很熟悉才对,」薛瑄问:「不知他们可愿意来指认这只大鸟和人?」
潘筠:「他们行踪不定,我也只能试着联系。」
她叹息一声道:「诸位知道的,我们江湖儿女居无定所,今日在此处,明日可能就到了另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