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儿住吧,萝丝,我们也没什么身份。”罗兰敲了敲手杖,侧着脸,用耳朵去找酒馆主人:“还得请您帮个忙,收拾两间过得去的屋子,算上每日的早晚餐。”
“当然,当然,我这儿难得来大人物,最近也不知怎么回事,女神保佑。”
他话里告诉罗兰,这两日并非他们一伙。还有个先生也…
“哦,就是那先生。”
正说着。
有人从酒馆拐角的楼梯上下来了。
硬顶矮帽,没有斗篷和外套,只一件衬衫和灰马甲。裤子是加厚的法兰绒深色软面,脚下一双不算正式的室内鞋。
“嘿!尖嘴子!”
萝丝喊了一声,垫着脚挥挥手。
低头想事的侦探先生很快便看见了那只欢快的绿眼睛。
和黑发闭目的罗兰。
“你们来的很快。”金斯莱上前,看看两人,又看看佩姬怀里的鸟头,才明白尖嘴子是什么。
…………
……
酒馆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破’——至少在三个人当中,其中两个不大在意破不破。
金斯莱倒有办法,在他邀请罗兰和萝丝去自己屋里时,两位伦敦来的乡下人着实被这屋里的装潢震惊了:
和他们的房间一般,可作为墙壁的破木板上盖满了羊毛毯。
房间中心有个矮脚圆木桌,上面摆着银锡壶,一把修理胡须的剃刀,盛放零嘴的三层托盘。
相较罗兰房里干巴巴的老蜡烛,金斯莱房间里这些都肠肥肚满,一根根手腕粗细,照的灯火通明。
很显然。
这都是他额外付出了几个先令或数镑得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