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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揉了揉脸,发泄似的一股脑说出来,还特意问罗兰要了只雪茄。

也不剪,用牙撕开茄帽,粗暴地划了两根火柴,使劲吸燃。

“呼。”

“我承认他是个精明、老道,绝对配得上赞美的男人…但我不愿意同他那样生活。”

金斯莱这人十分聪明。

也聪明的足够简单。

在罗兰见过的人里,他算得上数一数二简单的。

“我坦白说,你父亲是正确的。”罗兰掐着雪茄,将窗户推开拧开一条缝,“金斯莱,我的朋友。我虽然不清楚你的姓氏——”

“但我听得出来,你父亲正将你往真正好的路上引。”

什么人才能安心的闲?

每个人都有同样的答案。

世界不仅这样,而是崇尚这样——

他本该同朋友讨论文学,欣赏音乐,谈赛马,聊打猎、槌球这种高雅运动。

他该和朋友谈论神神叨叨的科学,讲女人,一块喝得兴致高昂,踏着夜色去那香味扑鼻的地方来上一场酣畅淋漓的嘶喊比赛(喊什么不重要,根据每个人的信仰而定)。

但他却选择了卑贱人的生活方式。

尤其还是卑贱人里较为卑贱的一类。

侦探。

这行当可没比苍蝇好多少。

通常来说,他们服务于出得起钱的,多干那些盯梢、抓情夫或逮自己丈夫的丈夫的腌臜事。

这被人看不起。

即便有了委托,委托人也看不起他们。

警察?

警察就更甚。

——他们还愁每周的零碎能不能安稳落到口袋里,现在,又来了条抢食的野狗?

“这对你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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