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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兰:感谢您只取走了我的眼睛。」

「万物之父:不客气,三年后还有几个小癌症。」

罗兰:……

二十英寸的经卷啊。

不得不说,这绝对算是一个‘恰到好处’的‘脾气’了——

正刺在罗兰最不情愿的地方。

当这任务落到身上后,不着调的队长还特意找来东区,登门拜访,顺便嘲笑了他一顿。

当然,也给出了身为‘过来人’的建议。

那就是:

当个大老粗。

‘如果你非要找克拉托弗家的,或些钱,到教会找那些无比虔诚、但又无比缺钱的「恩赐之手」,我打赌,让那些人满意了,下一次还有你受的。’

而大老粗就不一样了。

阅此经卷的教士最多呸一声,吐上几口唾沫,嘟囔着‘不虔诚的’、‘只会动刀兵的野蛮人’,然后用这些甚至还没干透的、被蓝墨水糟蹋的纸擦屁股或擤鼻涕。

最终他们会得到一个蓝色的屁*和一番酣畅淋漓的‘我早就说’的辱骂与讨论。

但作为罗兰,就得清净了。

再没人会要他写这些玩意。

‘那不是我们该干的活,罗兰。’

费南德斯说。

‘墨水和羽毛并不能让邪教徒恐惧。他们之所以畏惧我们的神,可不是畏惧经卷与赞美。’

所以…

很好的惩罚。

罗兰的确半个月没能离开房子。

他苦思冥想,几乎搜罗了脑袋里能想到的每一个词,尽极赞美那素未谋面、却又永远慈悲的神。

——他想过,也许将字写大一点,再写大一点。

那每一行都大,自然要写的东西就少了。

但他又清楚这活为什么会落到自己头上——恐怕他要真交上去一卷只写着自己名字,以及一句‘万物之父棒极了’的答卷,伊妮德接下来的半个月就真不会搭理他了。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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