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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那女人说,每一次聚会的位置都不同——她们中总有个人提前得消息,接着,就像金斯莱推测的,‘一条路’笔直穿行时,相互通知,确认位置。

她们会顺着路一直接到最后一位成员,然后,径直去约好的地点。

四个人在路线的‘尽头’守着。“那位先生就让你出来冒险?”闲着无聊,老警长随口问了一句——他无法理解萝丝的行为。

在丹·巴奇看来,萝丝这样的女人就该老老实实待在家里,既然有个执行官情人,哪还用自己出来抓贼——话说回来,她到底和这案子有什么关系?

“我朋友受这些人骚扰。”

萝丝叼着一根薯条,含糊回答。

“那你应该让柯林斯先生汇报给审判庭,有了执行官,我也不必夜里在这儿和你们胡扯了——我该在床上。”

萝丝:“你可以用‘妻子的身边’,这样听起来更顺耳。”

老家伙把头摇得像飞转的车轮:“那倒不是。”

萝丝:?

“我在床上,我妻子不。如果她在,我就不在。”

萝丝越听越迷糊:“说些我能听懂的,巴奇先生。”

老警长嘿嘿一笑,扫过金斯莱、哈莉妲和萝丝的脸——三个年轻人,一个塞着一个愚蠢。

“你不爱你的妻子?”

萝丝猜测这老东西要表达的意思。

“不不不,”丹·巴奇吸了吸鼻涕,抱手靠着青砖墙:“我当然爱她。”

他给三个懵懂的年轻人讲。

自己的妻子有双肚脐似的小眼睛,从门缝里盯人的时候就像个受了多大冤屈的鬼魂一样;

鼻头硕大,讲话时从鼻孔里喷出声音,喊得时候更一丁点都藏不住;

她上半身枯瘦的像饿了三百年的螳螂,下半身却仿佛大贵族那水草丰美牧场里养出来的肥马;

她三角脸,颧骨高的吓人,还总爱不必要的钱,买那些个不必要的配饰。

——比如缝了整只彩雀标本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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