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地一所礼拜堂里,罗兰见到了这位‘兄弟’。
赫雷斯先生。
“牧师?牧师早他妈死了,德温森。上一个傻瓜被派到这儿来,成天和那些水手混在一起。去年夏天喝多了酒,非要去马厩里见识见识…”执行官赫雷斯有一头风暴似的褐色半长发,鼻梁高挺,深目阔嘴。
他骂骂咧咧,领着一行人穿过腐蚀剥落的外墙,歪斜的十字和晾晒绛红面长襟袍的衣线,弯弯绕绕,一路步入内堂。
“死了?被马踩死了?”
队长露出一副匪夷所思的表情。
他头一次听说,圣十字派来的牧师会被马踩死。
“被踩死恐怕更好,”赫雷斯啐了一口痰,又用鞋底抹了抹,“他可不是被踩死。”
他说。
“他死于肠体破裂。”
在场的两位女士不约而同掩唇。
她们俩懂了,罗兰和费南德斯还一头雾水。
“什么?他被谁刺杀了?”
赫雷斯抓了抓乱发,实在说不出这肮脏事。
总之,在这之后,教会就没有往康沃尔郡派过人——就只剩他,一名审判庭的执行官坚守在这沿海的小镇上。
“替我说说话,兄弟。和我们的审判长说说,不调回伦敦,也多少再给些津贴。”
一年四季都泡在鱼腥里,吃的单调,生活也无比粗劣。
哪能和伦敦城相比。
费南德斯拍了拍对方肩膀:“干好这活,我回去帮你讲话。”
赫雷斯不是什么有天赋的仪式者。
没有天赋,也没有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