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丝托着腮,放在桌面的五根手指一次敲打着满是裂痕的桌面。
薄薄的银色刀片在指缝间跳跃,一如她的心情。
她还是这样的时候更自在。
如果不是为了干活,或者给罗兰看,她能一辈子不穿裙子。
“…我们的人…马力诺,小姐,他的朋友发现了‘那个人’,”汉斯往前探了探,压低声音:“他拎着三只死猫,去了七号巷。您知道我们的赌坊吗?就在旁边两条巷子,后巷口交叉处还有一口井…”
汉斯说。
当马力诺的朋友将这件事告诉马力诺,他又汇报给汉斯后,金牙帮的人就盯上了他——为避免只是个吃猫尸的穷误会,汉斯还额外多观察了半个礼拜。
那人并不穷。
却住在南区。
整天出门捡动物尸体?
“我们眼睛毒,小姐。我可以发誓,他那双皮鞋就值七八个金镑…”汉斯说:“除非他有什么怪癖,否则…”
这人绝对有问题。
萝丝敲打着桌面,绿眸闪烁。
“他没发现你们?”
这话让汉斯有些得意:“小姐,我们虽是凡人,可自有一套盯梢的好办法,老办法,行得通的妙办法——”
“别废话。”萝丝不耐烦。
马力诺低着头,快要绷不直嘴角了。
“…我手下有些专业干着活的,小姐,”汉斯挠挠头,轻咳两声:“每天都会换人,绝不靠近。正巧挨着我们的地盘…”
仪式者不一样。
萝丝想了想,又问他除了捡尸体,有没有其他‘特别’的举动。
汉斯摇头。
“我看,那人和我们一样,也是凡人才对。”他并没有在目标身上发现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哪怕鬼鬼祟祟的捡了动物尸体,也要费大力气塞进口袋,入夜后一路拖回去。
假如是个‘非同一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