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伦斯就像过量使用嗅盐的淑女,单手抚着额头,看看纸条,又看看一脸促狭地老人。
摇摇欲坠的姑娘,如果不在这儿,她几乎要尖叫着跳起来了。
“您是说…”
“我想我说的很明白了,弗洛伦斯小姐。我不喜欢烤鸡肉,过甜腻的酱汁和上课迟到的学生,希望你记住自己导师的喜好,做个好学生。”
威廉姆斯·詹纳笑容温和。
“顺便,你得把全名告诉我了,除非你想和贝特莱斯的守门人讨论和莱顿先生同样讨论过的话题。”
在印出镂的灯影中,少女高兴的就像终于完成任务的士兵。
她长舒一口气,快活地讲出了自己的姓氏。
“南丁格尔,先生。”
“我叫弗洛伦斯·南丁格尔。”
…………
……
罗兰和金斯莱都为弗洛伦斯高兴。
说真的。
找个能为自己的成功而高兴的朋友,对于如今的弗洛伦斯来说并不容易:
哪怕她寄信回家,给自己的父亲,或者姐姐,说她被贝特莱斯皇家医学院的老院长看中,要到这鼎鼎大名的地方学习…
也只能得到两封要求她尽快‘滚回来’的呵斥信——没准姐姐会温和些,说自己生病了,等到她回去,再把人捉住,关同样的禁闭。
她不回去。
她已经走上了这条自己想要的,也是命中注定的道路。
至少弗洛伦斯这样认为。
金斯莱后续又陪她去了几次,并同样‘恳切邀请’(罗兰认为是恳切)罗兰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