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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被害人应该是死于窒息,眼结膜点状出血、玫瑰齿都比较明显,只不过因为双手曾经被绑,没有在脖子上留下挣扎的痕迹。

又去看了看现场,

被害人当时应该是整体呈上身前伸的跪姿,半趴在地毯中央,嘴部被布团塞住,双手被绑在了椅子上,和椅子上的鹿头标本“亲吻”,下半身正对着另外一把被放倒的椅子,捕兽夹就固定在椅面上,两把椅子互相顶着。

稍微试着还原了一下当时的情景,

最开始被害人应该是清醒的,被固定住之后,被威胁或者强迫着用充血的身体部位去触碰捕兽夹,臀部还有好几处淤痕。然后捕兽夹被触发,凶手似乎同时勒紧了系在被害人脖子上的绳索。

之后凶手拿着被害人被夹断的身体部位,蘸着血在旁边写下了“色欲”这个单词。

搞这些玩意的时间应该不短,再加上这个“羞辱”或者“审判”的过程,

凶手至少在这里逗留过一段时间。

别馆里平时只有一名男仆,他曾经被嘱咐过“没有摇铃呼唤就不要靠近”“听到奇怪的声音也不需要理会”,因此自称对案件并不知情,当时也没有察觉。

再稍微一搜查,

别馆一楼,一个打开的窗户上有泥迹,而除了绳索和捕兽夹之外,别的东西都是现场本来就有的。

比尔·坦奇在那边阐述着他对现场的理解:

“这个现场和前几个现场一样,都体现出了凶手强烈的个人情绪,显示出了他对被害人的‘敌意’或者‘仇恨’。从目前已知的迹象上看,当时现场应该没有第三人在场,而凶手并没有从现场窃取财物,就连从被害人身上掉落出来的金怀表——虽然表链已经被被害人换成镀金的了——都没有被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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