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法官听得直点头,最后,一敲槌子:狮子庄园行为,符合法律。兔子们的诉求,予以驳回。
  兔A和它的伙伴们,输得一败涂地。
  它们没要回自己的胡萝卜,还因为诬告,被狮子开除了。
  从此,再也没有兔子敢反抗。」
  童丹无声咂了咂嘴。
  看看。
  事实和证据,是一回事吗?
  不。
  彻头彻尾的两码事。
  甚至可能互相对立,截然相反。
  「……所以,如果光靠丽城那家人的力量,不可能讨回公道,因为他们和兔子一样,只有事实,而狮子,有能力制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童丹接话道。
  晴格格看似什么都没有回答,其实什么都回答了。
  事实,是没有意义的,兔子的头上的汗,眼里的泪,身体的痛苦,还有心里流的血,在森林法庭上,一文不值。
  论分量,还比不上一张签了字的树叶。
  狮子,只需要用一份精心设计的合同,就可以轻松并且合理的把兔子所有的血泪合法化。
  它可以把兔子的被逼无奈,解释成自愿选择。
  可以把兔子的被剥削,解释成奋斗精神。
  它用森林法典,给兔子量身定做了一副枷锁。然后在兔子告到森林法院的时候,深明大义的告诉兔子,是兔子自己,亲手把枷锁的钥匙交给了它。
  「你为什么要把自己代入兔子。」
  方晴看出了姐妹的情绪变化,笑着宽慰:「你又不是兔子。」
  童丹撇嘴,「少来。我可没资格当狮子。」
  「那你起码也是狼吧。」
  「狼?」
  方晴抽出两张纸巾,擦拭桌面沾上的油渍,「狮子通过物权法与合同法,成了森林里最富有的动物,但没多久它就觉得直接管理那么多兔子,太累了。
  于是,它找到了森林里的狼群。
  狮子对头狼说:我把我的庄园承包给你。你每年给我上交1万斤胡萝卜。剩下的,都是你的。庄园里的兔子,也都归你管。」
  童丹欲言又止,不过没有打断。
  方晴将擦完油渍的纸巾放在一边,「头狼很高兴,迅速签了合同,从此,监工的角色就从狮子变成了狼。
  狼为了交够1万斤胡萝卜,并且自己还能剩下点,肯定不能再延续狮子之前的管理模式。
  于是狮子庄园迎来了新的改革。
  原来兔子每天干12小时,现在变成了要干15小时。
  原来每天给3根胡萝卜,现在给2根。
  谁干得慢,狼就直接上嘴咬。
  兔子们很快苦不堪言,它们开始怀念起狮子当老板的日子。虽然也苦,但至少狮子不咬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