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没回答。
抬脚。
先將比约恩和史密斯身上的通讯装置踩成碎片,再將两人掉落地面的手枪给捡起来。
两支手枪的信息。
在小地图上同样有著相关评估。
鲁格红鹰:俗称左轮手枪,火药弩类热武器,杀伤力大,使用简单,弹容量六,辅助战力因不同枪术水平的持有者有变化(-4~4),此类武器没有升级空间且需要定期的保养。
伯莱塔m92f手枪:俗称半自动手枪,火药弩类热武器,杀伤力中等但精准度较高,弹容量十五,辅助战力因人而异(-3~3),或许这类武器在同类型武器中顏值更高,但无助於它提升战力。此类武器没有升级空间且需要定期的保养。
白捡两支不错的手枪。
要换以前。
凌霄肯定高兴。
毕竟手枪也算是儿时梦想之一,小时候谁不想拥有一支又酷又漂亮的手枪呢?
但现在已经有白银之隼了,而且以凌霄目前的战力,隨手弹出去的玻璃珠,威力都不亚於手枪子弹,所以现实中需要定期保养的手枪,不再具有那么高的性价比。
凌霄想了想。
还是將两支手枪收起来。
这是打怪掉的装备,身为一个仓鼠型时空打工仔,万万不能浪费。
血兰任务中,那些佣兵互拼时使用过的枪械都不嫌弃。
现在这两把顏值颇高的手枪。
不用也可以收藏嘛。
凌霄收起枪。
抬头。
看了看面前惊疑不定的华裔男子,开口表明来意:“张院士,我是来救你的,接下来会送你去安全的地方,给你十分钟,你有需要带走的东西可以先准备妥当。”
“我的资料都没收了,不过只要脑袋还在,就丟不了。”张院士自信地摇头,表示不需要。
“接下来的过程涉及机密,请闭上眼睛。”
“没问题。”
张院士自然配合。
趁他闭上眼睛,凌霄端著精灵秘弩走到楼沿。
以白银之隼瞄准小地图提示区域。
下面还有潜伏的敌人。
除恶务尽。
楼下。
孤独的街灯闪著昏暗的光芒。
在角落的阴影中,有辆凯拉迪克静静停著。
车內有两人。
一个是头髮白的老白男,鹰勾鼻,薄嘴唇,满脸皱纹,看起来苍老无比。
另一人是个强壮如牛的黑人男子。
黑暗中。
只能看见他的牙齿。
黑人男子正拿著一个超级巨无霸在啃吃,当他看见有人从天而降,啊啊大叫的坠落地面,激起一阵烟尘,口中喔哦的怪叫起来:“真惨,远东之鞭那帮傢伙够狠,我敢说,这是他们推下来的!”
坐在主驾驶位代號『老猎狗』的老白男没有理他。
只是默默將车灯打了个双闪。
在百米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