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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没回答。

抬脚。

先將比约恩和史密斯身上的通讯装置踩成碎片,再將两人掉落地面的手枪给捡起来。

两支手枪的信息。

在小地图上同样有著相关评估。

鲁格红鹰:俗称左轮手枪,火药弩类热武器,杀伤力大,使用简单,弹容量六,辅助战力因不同枪术水平的持有者有变化(-4~4),此类武器没有升级空间且需要定期的保养。

伯莱塔m92f手枪:俗称半自动手枪,火药弩类热武器,杀伤力中等但精准度较高,弹容量十五,辅助战力因人而异(-3~3),或许这类武器在同类型武器中顏值更高,但无助於它提升战力。此类武器没有升级空间且需要定期的保养。

白捡两支不错的手枪。

要换以前。

凌霄肯定高兴。

毕竟手枪也算是儿时梦想之一,小时候谁不想拥有一支又酷又漂亮的手枪呢?

但现在已经有白银之隼了,而且以凌霄目前的战力,隨手弹出去的玻璃珠,威力都不亚於手枪子弹,所以现实中需要定期保养的手枪,不再具有那么高的性价比。

凌霄想了想。

还是將两支手枪收起来。

这是打怪掉的装备,身为一个仓鼠型时空打工仔,万万不能浪费。

血兰任务中,那些佣兵互拼时使用过的枪械都不嫌弃。

现在这两把顏值颇高的手枪。

不用也可以收藏嘛。

凌霄收起枪。

抬头。

看了看面前惊疑不定的华裔男子,开口表明来意:“张院士,我是来救你的,接下来会送你去安全的地方,给你十分钟,你有需要带走的东西可以先准备妥当。”

“我的资料都没收了,不过只要脑袋还在,就丟不了。”张院士自信地摇头,表示不需要。

“接下来的过程涉及机密,请闭上眼睛。”

“没问题。”

张院士自然配合。

趁他闭上眼睛,凌霄端著精灵秘弩走到楼沿。

以白银之隼瞄准小地图提示区域。

下面还有潜伏的敌人。

除恶务尽。

楼下。

孤独的街灯闪著昏暗的光芒。

在角落的阴影中,有辆凯拉迪克静静停著。

车內有两人。

一个是头髮白的老白男,鹰勾鼻,薄嘴唇,满脸皱纹,看起来苍老无比。

另一人是个强壮如牛的黑人男子。

黑暗中。

只能看见他的牙齿。

黑人男子正拿著一个超级巨无霸在啃吃,当他看见有人从天而降,啊啊大叫的坠落地面,激起一阵烟尘,口中喔哦的怪叫起来:“真惨,远东之鞭那帮傢伙够狠,我敢说,这是他们推下来的!”

坐在主驾驶位代號『老猎狗』的老白男没有理他。

只是默默將车灯打了个双闪。

在百米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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