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一片建筑废墟。
东倒西歪的废墟大楼中间,有个勉强整理出来的站台。
黑乎乎看起来极其航脏的站台上,无数的男男女女像行尸走肉那样步履蟎;也有少数鸡冠髮型的飞车党骑著改造过的摩托车,在沙地上猛轰油门,呼啸打转;除此之外,正常一点的人並非完全没有,他们大多是腰间插著手枪或者背著猎枪兼职半路强盗的计程车司机。
看见凌霄。
许多司机眼前一亮。
好久没有看见如此年轻又如此贏弱的大肥羊了。
凌霄隨便点了个牛仔打扮脸有明显伤疤身体孔武有力壮得像头狗熊的司机。
“一百克黄金或者等值的物品。”司机挥动一双巨拳,使用让人伤身不伤脑的適量武力,將其他几个试图说服凌霄改变主意的司机强行赶走,又挤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以示友好。
“可以。”凌霄亮了下金条,又收了起来。
“客人请上车。”司机將凌霄请上一台改装得比装甲车还要夸张的巨型计程车。
这车上面不仅有机枪。
还有一门炮。
凌霄坐上去还嗅到一种挥之不去的臭味。
司机似乎意识到了,安慰他说:“这个味道不是客人的,是一个坏透顶了的小崽子,
带著一个比狗还要低贱的流浪汉想偷袭我,抢我的车,结果被我逮住了,亲手扒了他们的皮。客人,如果你有兴趣,他们剥下的头皮还在,十克黄金可以卖给你做收藏。你不要皮想要肉也有,我一直冰著,味道一点没变,不过內臟倒是卖出去了。你知道我最遗憾的是什么吗?那个流浪汉浑身上下全坏了,磕得太多了,全是毒,压根不值钱,那个小崽子还好点,但他有接近一半的身体是机械,那些破铜烂铁让我亏大了。”
“前面那些吊死在路边的户体,都是半路抢劫犯?”凌霄看见道路两边有很多尖木桩。
尖木桩上。
往往会串著一两具尸体。
有的时间很久了,户体变成了髏。
有的明显很新,说不定是几天前甚至昨天串上去的。
“不是,半路抢劫还没开始呢!这才刚刚出站,一般有规定,我们司机或者路匪,不允许在站口抢劫乘客,那样太影响新乡的生意了。那些尸体其实是飞车党的,他们死了,
他们那些同伴会直接將他们串上木桩,纪念一下。如果你走近了,会发现有些木桩会刻著字或者图案,当然有很多错別字就是了,你也不要指望一帮文盲能写出任何能让人期待的东西,都是一些狗屁不通的垃圾,只有他们飞车党才会觉得很酷。”刀疤司机非常的健谈。
“一般什么情况下,司机会抢劫客人?”凌霄很好奇这一点。
“如果你身上不是有一种贵气,我也会抢劫你。”司机非常坦诚的给凌霄介绍,“没有什么一般情况下,只要我们能打得过的乘客,我们都想抢劫,打不过的才会老实开车。”
“你不试试能不能打得过我?”凌霄奇怪了,你不试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