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就冲这情况,宁卫民就能断定对方肯定耗不起时间。
哪怕回到京城,也一定会是干净利落脆的处理方式。
那既然自己手里有钱,房也不缺,那么只要等着对方做出选择就好。
最终到底会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来解决,他可一点都不担心。
至于隔壁工厂占下的院子,虽还未迁走,可街道魏主任那边同样给了准信儿。
说差不多算是找着了地儿,是一栋刚盖好的住宅楼地下室,大概有七百多平米。
只要宁卫民履行约定,把一年的房租,差不多三千块钱,先替街道交上。
那街道也就可以开始组织人手,一点点的把东西挪过去了。
大概也就耗时十天,就可以完成全部的搬迁工作。
毫无疑问,事情办到了这个份儿上,可以说距离生米彻底做成熟饭,也就差在一线之间了。
大约剩下的这一只大白鸭子也是飞不到哪儿去的。
这宁卫民能不踏实吗?
结果还不光踏实,正因为他这次表现的太过财大气粗,事儿办的太漂亮。
连他从没有想过的好事儿,居然也从天上掉下来,落在了他的脑门上。
把他砸的是喜出望外,差点没唱一嗓子“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敢情东城区因为是四合院群落的聚集地,房管所执行的类似腾退私房的事儿当然不止一宗。
自然会有和宁卫民情况比较相似的人家也来找房管部门主张落实政策。
在这种事儿里,什么都好说,唯独就是经租户的安置问题不好处理。
用句法律术语说,人家那是善意第三方啊。
搬到这儿住是历史原因和政策变动造成的问题。
无论怎么样,这些租房的现有住户,是不能因为私房主要求收回房产,房管部门落实政策,而被赶走的。
所以通常情况是,房管部门可以把房子还给拿房契主张权力的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