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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情绪甚是激动,一边翻阅《大明律》,一边撰写弹劾奏疏。

小万历虽让殷正茂便宜行事。

但此“便宜”必须合乎法令,而非无法无天。

在通州仓场太监高锦、巡漕御史秦成、户部坐粮厅郎中段树堂、工部通惠河郎中彭久山四人全都认罪的情况下,殷正茂仗权杀人,实属大罪。

若不弹劾,以后岂不是他想砍谁的脑袋便能砍谁的脑袋!

有科官义愤填膺,认为殷正茂凌驾于大明律之上,犯下的乃是故杀罪,即蓄意致人死亡,应处以斩刑。

他们知晓小万历不可能因此事杀掉一名内阁阁臣,也知殷正茂如此做是为了平息民怨。

但《孙子兵法》有云: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求其下,必败。

他们希望小万历能尽可能地重惩殷正茂。

也有科官认为被砍头的四人本就是死罪,殷正茂未将罪人交给大理寺复核,乃是滥用职权的擅杀之罪,结合其为平息民怨,理应轻惩,但其已不宜担任内阁阁臣。

……

世界上,能堪比光速的,便是消息。

几乎同时。

都察院、大理寺、六部的官员、司礼监的宦官们全都知晓了此事。

众官员都甚是惊诧,然后纷纷上奏弹劾。

在他们眼中,无论这些官员犯下何罪,在其认罪情况下,必须押送京师复核,而非动用私刑,更遑论直接砍头。

手段过于血腥。

当年太祖皇帝时期的官员们都不敢这样做。

各个衙门的官员们之所以情绪激动,无人为殷正茂说情。

还因被砍的四人涵盖司礼监、都察院、六部中的两部,许多地方州府的监察官员便是这个配置。

他们要不弹劾,可能下一个被砍头的就是他们。

这种行为必须要制止。

向来不喜说脏话的冯保知晓此事后,在司礼监臭骂了殷正茂一刻多钟。

全朝上下,他最厌烦的就是殷正茂。

他与通州仓场太监高锦的关系虽然一般,但从司礼监走出去的监察官代表的乃是皇权。

殷正茂没有资格斩杀代表皇权的太监。

沈念虽没有动手,但仍旧未逃过弹劾。

殷正茂是主罪,他便是从罪。

沈念罪名的大小完全取决于殷正茂罪名的大小。

此外,京师的官员们还不知丁元植已经自杀。

纷纷上奏称:丁元植为博虚名,掀起动乱,延误漕船通行,理应处以极刑。

……

内阁值房内。

放置奏疏的桌子上已堆成了小山。

张居正、吕调阳、马自强三大阁臣都无奈地皱着眉头。

他们知晓殷正茂与沈念是为了平息民意,是为将此事闹大引得朝廷注意,进而颁行抚恤漕河劳力的条例。

但此事,让他们三个人中的任何一个人去解决,都不会造成当下这个结果。

殷正茂做事暴躁,沈念做事疯狂,当朝除了这二人,没人能捅出这样难以缝补的大窟窿。

外加,殷正茂与沈念在朝堂中的人缘本就一般。

而今无视大明律法,擅自砍下四名官员的脑袋,根本找不到不惩他们的理由。

不惩不足以正大明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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