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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下旁的地方哪不是本土势力在兼併公田呢?也就是江寧这边特殊,反而將公田全都给富绍庭和背后的两京贵人给抢了。

那么如果此事能成,在宋押司看来好处自然也是不言而喻的:

其一,本地的富户们都能用相对比较便宜的价格吞併一些良田,虽然也是占了大便宜吧,但至少比富绍庭那帮人做事要厚道得多。

其二,本地的这些富户要想保住这些田,自然也会竭力的去保护王小仙,借著王小仙所捲起的矛盾,从而事实上的和朝廷进行对抗,逼迫朝廷承认王小仙的分地结果。

要知道单纯的民愤往往只是民愤,但若是本地富户可以联合起来利用这些民愤,那么民愤变成民变,也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在这宋押司看来,王小仙要想存身,甚至哪怕他不想存身,只是要將事情做好,也是万万离不开本地势力的团结襄助的。

至於这其三么,自然是对他来说这么干也是有好处的,他本来就已经將职田偷偷地塞到富绍庭名下了,成为了此案的受害者,若是能够促成此事,自然也就相当於是转换了阵营。

就算將来换了新知府或是上边有什么命令收拾王小仙,却是也收拾不到他的头上,如果王小仙真的能够保住性命,那自不必说,他自然也会收那些富户们的保护费,就算王小仙死无葬身之地,为了平息民愤,他作为全江寧富户们的联络人,新知府自然也不可能去动他,反而只会对他好好安抚。

往小了说,他可以藉此立於不败之地,陈斌和元絳斗出狗脑子来也跟他没关係,还能发一笔小財。

往大了说,他对江寧府的权柄一定会把握的更深一些,说不定等新府君上任,搞不好这个案子就要被他给架空呢。

这岂不是一箭三雕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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