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圣旨囉里吧嗦的,其实总共就说了三件事。
其一,把他的江寧县主簿,九品官身给直接擼掉了。
这是明詔,王安石也没法挡,毕竟不管怎么说,王小仙在处理此案的时候,不合规,不合程序法度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甚至有些事情真较真的话是可以砍了他的。
仅仅只是免职而已,並不算重,而且日后王小仙走上朝堂,也没有人可以为江寧之事来找他麻烦了。
毕竟一过不二罚么,这都已经罚过了。
其二,便是让他白身之后跟著王安石好好学习经史子集,准备让他考锁厅试。
按理来说,明经要想拿到锁厅试的资格,还是挺麻烦的,但现在既然赵頊都亲自下詔了,这资格自然就算是有了,到时候考完了试,他被赐予进士出身,自然也还是要给他重新授官的。
锁厅么,很难考不过去的。
其三,便是送了他一千贯钱,又特意命人御製了一把名叫“沉水”的宝剑赐给他,顺便把铭文都给他做了:“截浊流方见清渊”
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看得出来,这是明遍实褒,毕竟江寧县主簿本来也不是什么多高的官身,王小仙明经的身份也確实是个事儿,不如索性弃了专研学业,考得了进士一併再论,也好升职什么的。
王小仙估摸著,这新詔令来得竟然这么巧,那十之八九,这人是早就来了江寧府了,只是一直在等著今天菱湖竣工,这么大的项目,自然要王小仙顶著“代县务”的差遣,切实地落了地,板上钉钉的成为他的功绩,在功成之后,他再出来让王小仙身退更合適一些。
也算是一番美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