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人知道,这番红还有染色之功效,所印染出来的顏色,比之咱们中原的普通红,茜草,要更加鲜艷得多,甚至是红中还带著一抹金色,还会带有一种珠光感,阳光下,可以呈现一种金红交织”的视觉效果,印染过程中,不用明矾,反而可以用醋酸著色,不耐水洗,但是穿在身上无一丝异味,反而还带有阵阵香气。
“”
“只是这贵比黄金的番红,谁又捨得用这东西来捣碎取汁,去印染衣服,这衣服还不耐洗呢?据臣所知,这天下也只有一件衣裳会用了,那就是官家的袞服。”
赵頊:“啊————”
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的袞服是用这玩意染的。
不过听起来似乎是挺没用的东西,毕竟袞服么,连他都不常穿。
问道:“听闻韩相在河北一直在钻研农学之道,可是將这番红,在我大宋种植了?莫不是种了许多,已经富裕到可以推而广之,用於染色了?
可身为染色之物,却不耐水洗,那就是再好看,似乎也有点不太实用吧?番红之所以价比黄金,是因为稀少,若是不稀少了,又如何会贵呢?”
韩琦闻言呵呵笑得却是更得意了,道:“官家说得对,但也不对,首先,官家您是不明白那些贵人的心理,这染料娇气,不耐水洗,可它要不娇气,又怎么能体现它的贵气呢?
用此物去印染丝绸,那才是贵中之贵,贵人穿的衣裳,怎么还能去洗呢?
贵人,穿衣又不去干活儿,最近这几年丝绸越织越多,越织越好,就连蜀锦的价格也都已经被打下来了,那您说,原先那些穿蜀锦的贵人们,要怎么穿才能穿出贵气来呢?料子上蜀锦都已经不够贵了,那当然是得印上这贵比袞服的红料,才能显身份啊。”
“再者,此物並未在咱们大宋种植成功,至少是大规模种植的话,我大宋並无合適的地方,您知道,我在河北搞了个股份公司专门研究农业技术,一年前曾重金购置一批这番红的种子,交给一些匠精心去养,最终,却也只是少量的活下来几十盆而已。”
“这啊,喜寒,不喜水,但还不能太寒,有一点积水都会烂根,我让人考察了,全大宋,几乎就没找著气候和温度都適宜这东西生长的地方,就是有,也非得要精心呵护不可,太废人了,不怪这东西贵。”
“此次我来西军,乃是受了王介白的托请,从河北,公司里带了足足一千多名最好,最优秀的农匠过来,派他们去静州,绥州等地,去教导那些藩人种地的。”
“介白的意思是说,藩人只要能种地,离变成汉人就不远了,就想说能不能让他们能种点什么就种点什么,西夏的那些地方,有些地种不了粮食,但是种药材还是不错的,枸杞,红枣,果子,都能种,而且种植葡萄的话尤其的好,特別適合酿葡萄酒”
“王小仙的意思是让我的公司去指导藩人种地,种出来的东西由西军的股份公司统一高价去收,藩人没有直接粮食收益只能拿著钱在延州买东西,如此一来,藩人的生活会变得更好,至少比牧羊稳定,而且也受制於咱们大宋,轻易不敢背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