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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是六日疾行两千四百里地,中途还遇到一场廝杀,堪称是史诗级別难度。

连那六个隨行护卫之人都受了些轻伤,胡翊能坚持下来已属不易。

胡翊不记得自己是如何被人抬进帅帐的,只是一觉醒来,身上盖著一张老虎皮。

“醒了?”

李文忠笑吟吟的看著胡翊,从身后的桌案上捧起一个木盒,笑著说道,“你还记得昨晚说要送你礼物的事吗?”

说罢,將木盒递给了胡翊。

“打开看看。”

胡翊接过手中这个精致的木盒,单是盒子上用几道大漆描绘的精致纹路,便可以看出里面物品的不凡了。

打开了盒子,入眼处,躺著一把接近二尺长的双管火銃。

胡翊之前见过马长风的那个三眼火銃,那已经是这个时代的顶级火器之一,杀伤力十分强悍。

可与三眼火銃相比,这把火銃的做工却更为精良,枪管的位置明显加厚过,几乎不用担心炸膛。

翻过枪管的背后,可以看到上面阴刻有“洪武元年御製赐大都督李文忠”的字样。

这是朱元璋最近钦赐的!

李文忠见胡翊摩挲著枪身,注意力都在上面,知道他很喜欢,笑著说道:

“此乃我大明目前的顶尖火器,名为洪武迅雷銃,枪身长一尺九寸,可同时完成瞬发,五十步开外可射杀敌军骑兵,打出的弹药中有铁砂喷薄,覆盖十米范围,堪称防身的利器,就送给你了。”

说罢,又將一身盔甲扔过来,叫胡翊换上。

“穿好了就隨我到前面军帐去,你是我手下七万兵马的监军,也要叫你认识认识各位將军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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