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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的打扮着装,应该是名宦官近侍。

刘羡扫视左右,又注意到一件事,这少年宦官一开口,卢志的脸色就变得极为难看,而相比之下,司马颖的神情则非常宠溺,他先是对这少年笑说:

“咦,孟玖你也喜欢诗歌?”

“惭愧啊,殿下,玖虽是出身卑鄙之人,残余待死之身,但也有一颗向往美好的心。”少年宦官以紫袖拂面,露出含苞待放的害羞神情,令司马颖愈发欢喜。

但他看了一眼卢志,犹豫说:“是啊,不过今日我和长史说好了,这个诗会是来提振士气的,不太好临时更改题目吧。”

孟玖轻轻靠近司马颖,一双纤纤细手按在成都王的肩上,又用樱桃似的嘴唇吐气说:

“殿下,诗歌是风雅之物啊,今日既然来的不止是义士,更是好诗之人。您用诗来鼓舞士气,既唐突了风雅,将士们也感觉怪异,还可能私下里嫌弃您,认为您不懂诗呢!”

“是这样吗?”司马颖将信将疑,又将目光投向卢志。

卢志正要开口说话,不料孟玖紧跟着说道:“殿下,这您可以问问在座的大家啊?既然是他们作诗,怎么能不问大家的想法呢?”

司马颖被说服了,他当即展露出得体的笑容,派侍者到人群中,对周围的文士问道:“诸位意下如何啊?”

答案其实是不言自明的,建安风骨已经离现在近百年了,如今最流行的是太康诗风。而什么是太康诗风呢?就是作为文坛领袖的陆机,平日里写的那些阿谀贾谧的作品。文风富丽堂皇,团锦簇,但究其根本,其实就是为当权者歌功颂德。

写诗尤其重风骨,如此作诗,太康诗风在后世文坛里自然难得美誉。当然,作为开创者的陆机,其实是什么诗风都可以创作。但是对于其余才能一般的文人来说,他们不是陆机这般的天才,能修行一两种诗风就很难得了,已经很难再临时转换风格。

本来得知要写些壮行诗,大部分与会诗人苦思冥想,也不过能想出一两句残联而已,整体诗作的水平都并不入人意。因此,他们心中颇为忐忑,怀疑自己要在会上丢丑。此时得知可以回到老路,当然是大喜过望,连连称是。

司马颖见状,当即大手一挥,笑言道:“既然如此,那就以春日为题,让大家写些诗歌吧!”

此言一出,大部分诗人都喜笑颜开,只有卢志脸色难看无比。

刘羡在一旁打量事情发展,只见司马颖搂着那少年宦官,一人脸红心跳,一人舞首弄姿。相互之间亲密的神态,几乎已经超过了夫妻。刘羡心中一阵恶寒,暗想,都说成都王平日擅长交往识人,没想到竟然喜好男风,简直是不可思议!

再回头看卢志,刘羡见他双拳紧握,一度气得嘴唇发白,浑身发抖。但到了眼下这个地步,他也不好当众给司马颖难看,规劝也没办法规劝,只能按着他的心意来办事。

可如此一来,说是要大会豪杰的诗会,很快就变得庸俗不堪。大家写得大多是什么“空谷遗兰蕙,凌霜自含芳”、“玄岩抱幽璞,素涧敛清光”之类的滥觞,并没有什么佳作问世。

就连诸葛延这种不懂诗歌,颇为好奇的粗人,一开始还兴致勃勃地听了一会儿,但没过多久,就觉得乏味无聊,开始四处找毛桃和李子吃了。

刘羡本来也想参加诗会,可诗会发展成这样,自然也没了兴致。他干脆利用这个空闲时间,好好游览了一下邺城三台,不得不说,邺城的风光也是极为壮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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