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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凡站在墙头,看着窗户上,被蜡烛照出来的人影,探开了神魂。

兄长,“妹妹,你也大了,都二十二了,不成亲怎么办呢?”

妹妹带着哭腔,“哥哥,我不想过成亲。成亲就要做那样的事情,我想起来,就害怕,就想呕吐。哥哥,我一辈子陪着你,不好么?倒是你,该给我娶个嫂嫂回来。”

兄长摇了摇头,“我身上三条人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可能被抓了,娶个女子,不是害别人呢么?”

妹妹扑入兄长的怀里,“哥哥,你是为了我。他们三个凌辱了我。你才杀了他们,你是为了我。都是我,哥哥,那天晚上,我要没有出去就好了。我好想念家乡,想念村子里的婶子,婶娘,姐姐,妹妹们。”

兄长拍了拍妹妹的背,“再等十年,听说,通缉令过了十年就失效了。等到那个时候,我们回去家乡。”

黑衣人走了。

虽然这位兄长杀死了三个人,但是那三人该杀,黑衣人也不是不分青红皂白。

希望他们能躲过通缉,以后有机会了,回去家乡吧。

是的,衙门的通缉令,根据情节轻重,分为十年到二十年不等。

最长,如果二十年没有抓到人,通缉令就失效了。

这位兄长的通缉令,十年后失效,也就是还有七年,通缉令就失效了。

希望他能躲过。

林凡继续去找下一个人。

这个人,叫做陈琳红,毒杀了自己的大伯一家五口。

住在一个小胡同,独自一人居住,现在,是暗娼。

当年,陈琳红的父母双亡,大伯接她回去家里,当自己亲生女儿一样养着。

大伯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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