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天,吴有财拿着一份契书,上面写着王远家的三间铺子,老宅,被王远的爹爹三千两银子卖给了吴有财。
契书上有王远爹爹的印信。
印信是真的。
王远爹爹的印章随身携带。
而他不可能把三件铺子,老宅卖给吴有财,那就说明王远爹爹的印章被吴有财给得到了。
王远就怀疑,爹娘都被吴有财给害死了,吴有财得到了爹爹的印章,伪造了这份契书,想要得到王家的家财。
王远就来击鼓鸣冤来了。
王远不过十七岁,刚刚成年,还未及冠,家里还有一位祖母。
那天,吴有财带着契书来了,宣读了契书,就把王远和王远的祖母赶出了王家老宅。
契书上也写了,铺子的货物,老宅的一应物品,都随着卖给了吴有财。
这几天,王远当了一块随身的玉佩,当了一百三十两银子,带着祖母租下了一间房子居住。
找人写了状纸,就来击鼓鸣冤了。
而吴有财早就找到了壬午,让壬午这个讼棍,给自己辩护。
果然,壬午滔滔不绝,利用自己对律法的熟悉,利用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几句话就逼问的王远无话可说。
壬午甚至还污蔑王远诬告。
知府谢明远也是莫可奈何,毕竟,王远告吴有财谋财害命,根本一点证据都没有。
就在知府要下判决的时候,林凡站出来了,“知府大人,我有几句话要问问。和案情有关。”
知府一看是林凡,点了点头,“你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