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费城是一块硬骨头短时间內肯定无法攻克,於是乎威廉·罗登再次选择了撤退。
威廉·罗登的选择在他自己看来没有任何问题,因为费城这种抵抗顽强的大城市明显不符合软柿子的標准。
国会让他速胜,那就隨便找个防御薄弱的小镇下手就好,正好还可以分散美国人的兵力,美国佬总不可能每个小镇里都能组织起上万规模的军队吧。
真那样就不用打了,直接投降算了。
但在美国人眼中威廉·罗登是在逃跑,他们无疑又取得了一场辉煌的胜利,即便伤亡人数是英军的一倍,但他们击退了围困费城的英军。
消息传回华盛顿无疑是一针强心剂,正因为接二连三地取胜所以主战派的人数正在增加。
人们也从愤怒、悲观转为了狂热,毕竟在此时大多数人的认知中英国依然是世界第一强国。
能战胜世界第一强国无疑证明了他们自身的优秀和强大,这对於流年不利的美国来说非常重要。
这一世的美国非常不顺,从1836年孤星共和国开始美国就很少取胜,並且经常遭到欧洲军队的降维打击。
之后的美墨战爭中更是被奥地利帝国的加利福尼亚殖民地暴打,古巴战爭更是没敢对奥地利帝国放一枪,就连美利坚的天命都暗淡了很多。
尤其是在富兰克林·皮尔斯发动第三次美墨战爭之后,英国人一路势如破竹让美国国內出现了大量的投降派,他们是真觉得美国要完蛋了。
但这两场胜利大大提振了美国方面的士气,对於法国可能倒向英国一方更多的是愤怒,而並非恐惧,毕竟在美国人看来法国人应该是正义的伙伴才对。
至於敌人的数量是一个英国,还是再加上一个法国对他们的主观感受来说影响其实並不大。
在大多数美国人眼中英国就是最强的,而在了解实际情况的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並不是那么在乎输贏,因为无论哪方胜利,他们都有好处,都不会威胁到他们现在的生活和地位。
大多数底层民眾则是看政府宣传什么,舆论说什么。
当然也有一部分底层民眾是出於本能的想要反抗侵略,南方的民眾则是多了一条保卫他们的奴隶制传统。
富兰克林总统虽然抗战意志並不坚定,但现在美国背后最大的金主是野猫银行。
弗兰茨自然想宣传什么就能宣传什么,尤其是抗战这方面弗兰茨可是太过熟悉。
此时的美国人很容易就被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宣传手段所影响,再加上一些政客和有实力的乡绅的配合,美国人的怒火很容易就被点燃。
“我的朋友们!美利坚的选民们!拿起你们的步枪!拿起你们的斧头!站起来!
我们不要英国人的国王!我们不要他们的关税!我们不要他们的胡说八道!
那些入侵的英国鬼子会说『噢!我们是绅士!我们要给你们带来文明.』。
放屁!他们是骗子!是小偷!是强盗!
我们绝不会上当!
加入我们!美国需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