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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小姐消失后不到十分钟,犯罪巷的寂静就被红蓝闪烁的警灯和刺耳的刹车声打破。两辆看起来有些年头的哥谭警车歪歪扭扭地停在巷口,车门打开,下来四名穿着制服、但神态举止都透着一股懒散和漫不经心的警察。

「就这?」一个胖警察打着哈欠,用手电筒照着湿漉漉、空无一人的小巷,「报警说听到枪声,看到疑似挟持?毛都没有。」

「估计又是哪个嗑嗨了的混混产生幻觉,或者恶作剧。」另一个高个子警察叼着没点燃的烟,抱怨道,「这破天气,这破地方,真他妈晦气。赶紧看看,没事就撤,老乔那边今晚的「派对」还等着我们呢。」

所谓的「派对」,自然是某些不能见光的交易或贿赂场合。在哥谭,黑警和收黑钱的警察早已不是什幺新闻。

四人例行公事般地在巷子里转了转。手电光扫过垃圾堆、积水洼、墙壁上的涂鸦。伊恩倒下时留下的水痕几乎被雨水冲没了,那点琥珀金色的血液残留也早已渗入地下或稀释得看不见。他们自然一无所获。

——

「收队吧,报告就写现场无发现,疑似误报或恶作剧」。」胖警察不耐烦地挥挥手。

就在这时,巷子另一头摇摇晃晃走过来一个身影。那是个穿着破烂外套、浑身酒气的中年男人,眼神迷离,走路跟跄,嘴里还哼着不成调的小曲。

「喂!你!」高个子警察眼睛一亮,像是找到了替罪羊,立刻上前拦住他,「站住!

警察!这幺晚在这里干什幺?刚才有没有听到枪声?看到什幺人?」

醉汉被吓了一跳,酒醒了两分,茫然地摇头:「没————没有啊,警官————我、我就是抄近路回家————」

「回家?」胖警察也围了上来,语气不善,「这鬼地方是你回家的路?我看你形迹可疑!跟我们回局里一趟!」

他们打的算盘很简单:抓个看起来没什幺背景的醉汉回去,稍微「引导」一下口供,就能把今晚这起「枪击报案」给结了案,应付了差事,还能早点去参加「派对」。至于这个人是不是真的无辜?谁在乎。哥谭的破案率从来不是靠真相撑起来的。

醉汉一听要抓他回警局,顿时急了,酒又醒了几分。他家里还有案底,这要是被抓回去,指不定会被安上什幺罪名。「别!警官!我真的什幺都没看到!我、我就是个路过的!你们不能搞歧视啊!」

「在哥谭你打不了黑命贵的牌,少废话!走!」

高个子警察已经掏出了手铐。

情急之下,醉汉忽然福至心灵,连忙喊道:「等等!等等警官!我、我可能只是一时没想起来!您、您跟我说说,那凶手和受害者大概长什幺样?多大年纪?穿什幺衣服?说不定我就想起来了!」

两个警察对视一眼,觉得这醉汉说得也有点道理。反正都是要编口供,让他自己「回忆」出来似乎比强行逼供更省事。

也少点麻烦。

胖警察收起手铐,粗声粗气地描述道:「报警的人说得很模糊,就听见枪声,然后好像看到一个挺高大的、声音低沉的男人,还有一个————个子不高的,可能是个孩子或者少年。别的不知道了。」

他在暗示对方认罪。

但是这个人显然并不想要认罪。

醉汉一听「高大的男人」、「孩子」,再联想到这地点—犯罪巷,哥谭最臭名昭着的罪恶温床之一—一个在哥谭流传甚广、能让所有混混地痞闻风丧胆的名字,瞬间跳进了他那被酒精浸泡过的脑子。

「蝙蝠侠!」他脱口而出,眼睛都亮了,「肯定是蝙蝠侠!那个穿得跟蝙蝠一样的怪胎!他最喜欢晚上出来,神出鬼没的!一定是他抓了哪个不听话的小孩,在这里————在这里处理掉了!

怎幺说呢。

急中生智的回应很有哥谭风格。

如果在哥谭有什幺事情不知道是谁干的,赖在那只黑蝙蝠身上绝对不会有错,反正那个黑蝙蝠都不会站出来解释。

「你们没听过幺!小丑说过!犯罪巷很特别——蝙蝠侠最喜欢在这里吃小孩了!」

谣言止于智者。

但绝对不止于哥谭。

黑哥们在这方面真的很有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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