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只余下那高瘦汉子压抑不住的、绝望的嚎哭声,在干涸的河谷中久久回荡,比鬼哭还要凄厉三分。
越往雍州腹地,景象愈发凄惨。
村庄尽数残破,田野彻底荒芜,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官道年久失修,坑洼不平。
日头毒辣,晒得土地冒起袅袅虚烟。
前方路旁,出现一座破败的建筑。
看形制曾是座土地庙,如今门墙倾颓,瓦砾遍地,只余正殿还算有个顶盖,勉强可遮阳。
齐云与松风决定稍作歇脚,饮些水,再赶路程。
走入破殿,带着一股陈腐的灰尘味。
松风寻了处还算干净的石台,取下腰间水囊递给齐云。
齐云接过,并未立即饮用,目光却落在对面斑驳脱落的墙壁上。
那墙上,赫然贴着一张才刷上浆糊不久的海捕文书!
纸张是劣质的黄麻纸,边缘还卷着毛刺,墨色却极浓,透着一股官家文告特有的气势。
通缉图文从上至下写道:
雍州府衙谕令刑字叁佰贰拾柒号
查自梁越州重犯齐云,年约廿五,身长七尺余,面貌清秀,性情凶悍。
该犯于越州地界戕害官兵、劫掠军资,罪大恶极,依律当处极刑。
今有该犯潜逃入雍,各州县关隘须严加盘查,如有擒获此獠者,赏粮三担,生死毋论!各宜知悉,勿违!
雍州府尹李钦此
大雍景隆七年七月廿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