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王温舒穷加审问,转相株连达千余家,当然其中有不少无辜平民百姓也被牵连进去。
首战告捷后,王温舒无视朝廷,就近上书陛下,提出对这批人的惩处方案:大者诛全族,小者杀其身,无论大小其家产统统抄没。
于是,一场大规模的杀就开始了。
上万南阳郡人成了刀下之鬼,「流血十余里」。
尸积如山,血流成河。
这对那些横行乡里的豪强地主来说,是咎由自取,但对大多数无辜被牵连的平民百姓而言,真是血海奇冤。
经过这番刑杀,短短时间,南阳的确郡中安宁,无犬吠之盗,但这绝不是朝廷所想看到的。
另外,如果以为王温舒仅仅是个以杀立威的酷吏,或是专门对付豪强地主、刚正不阿的廉官,那就不对了。
王温舒还是个贪官。
根据绣衣直指御史、廷尉署得到的线报,王温舒与其他贪官相比,虽然在本质上并无二致,但其贪的手段确有不同。
以酷行贪,以酷掩贪,这是王温舒的本质。
在大汉「五市」之一的南市南阳,杀了几万人,对这些籍没入官的财产,王温舒不敢全部鲸吞,但敢从中染指一部分。
就其纳贿而言,情况就多了。
王温舒掌握着南阳郡民的生杀予夺大权,以权换钱也就有了雄厚的资本,加上他以暴虐酷杀着称,更使他在这场权钱交易中处于优势地位。
一些豪强地主虽无权无势,却有的是钱,更何况花钱买命,即使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
为求脱祸,他们大行其贿,这是可想而知的事,一些无辜百姓为求免遭株连,也被迫倾家荡产行贿。
被力士架起的王温舒,似乎恢复了几分气力,望着王朝问道:「我会怎幺死?」
「五马分尸!」
王朝毫不避讳,笑道:「不仅是王都尉你,你的家族,你的妻族,也会因你而诛。
在我大汉朝及以前,只有诛三族之刑,为了你,上君特开了诛五族之端!」
「受员骑钱」、「好利事」,按大汉律法,其罪当诛灭全族。
王温舒「有余」,原因在于王温舒妻族,岳父母等人借着王温舒之名从中获得巨利,鱼肉乡里,欺男霸女,上君律:得恶泽者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