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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门主的后人一听,心想自己老爷子用命换来的地方,凭什么让其他人沾了福气?于是,借着族中人多势大,又各个习武的本事,强行迁走周围的坟,导致百姓抛尸荒野为野狗果腹。

听后我心里冷哼,这就都是报应!别看当时做了坏事还可以做官,可报应这个东西谁说就一定发生在自己身上?子女、父母、亲人、凡是有血缘关系的人,或许都会成为被报应的对象。

曾经我在民间怪志上看到过一则小趣闻,说的是民国时期一位长工与东家的故事,那长工从太爷爷那辈儿就始终在地主家做长工,后来到了他父亲那辈儿,会了点手艺,本以为能逃脱奴隶的命运,可结果还是做了地主家的账房先生。

长工心里不甘心,就想让儿子能出人头地,于是赚钱让儿子念书,考学校,走仕途。结果地主家的儿子也是这样做的,后来俩人都考上了军校当了兵,起初分到不同的部队,长工的父亲庆幸孩子终于摆脱了奴隶的命运。

然而,好景不长,军阀混战开始了,长工的儿子所在军队被打败,所有的人成了俘虏收编入了军队,并且打败他的正是地主的儿子,俩人从小就认识,地主的儿子说:“你与我本是从小一起长大,你们家就你一个独苗,留在我身边当我的警卫员吧。”

就这样,长工的儿子兜了一圈,又成了地主儿子的仆人。四代皆为奴隶,除了风水缘故,更有一种老百姓都知道的东西,名字‘阴债’,欠了的债,不一定会找到哪位亲人的身上去还债

简单点的去比喻,就是理应孝顺父母,应该常回家看看,但却以各种理由百般推辞,属于欠了父母的阴债。

面对恋人,欺瞒对方感情,偷偷劈腿他人,伤了对方者,皆为欠了恋人的阴债。

未经合法途径,付出酬劳盗取、传播、观看影视、小说者,欠了作者阴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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