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昭侯处罚掌衣官,是认为掌衣官失职;他处罚掌帽官,是认为掌帽官越权。不是不担心寒冷,而是认为越权的危害超过了寒冷。所以明君驾驭臣下,臣下做好本职工作即可,不能越权去立功,超越职权就该治罪……
那个口吃的韩非还将这个故事总结为:“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上乃无事。”
这就是法家思维了,对于官员如此,对百姓户籍,同样如此。
秦国从商鞅变法,给社会各类人员划分籍贯后,就规定什么籍贯的人,就应该干自己本职的工作:
士伍种田打仗,百工制造工具,商贾贩卖有无,官吏好好管理地方。
所以在秦国官府眼里,若是一个士伍不好好种田服役,而整天琢磨机巧、赚钱,那就好比猫儿不好好捉老鼠,却跑去学公鸡打鸣一样。
就算你真做出了好东西,也绝对不能褒奖,若是为了一件小器物,却树立了不良的风气,给人非分之想,争相效仿,那还了得?这秦国的秩序,不就乱了么?
所以,对这种不安分的人,官府要先收下他献上的东西,笑着拍拍他的肩膀口头表扬一番,然后再狠狠地处罚此人……
器物无罪,人有罪。
正因如此,过去百年间,哪怕张仪、甘茂等山东游士入秦后靠着一张嘴骤然成为显贵,秦国人却只是默默地看着,而不会动心思也学着去做游士,谋富贵。
因为他们不是专门给外国人才设置的”游士籍“,所以秦国人哪怕再艳羡,却也清楚,那条路,永远都不属于自己。
他们只能一代接一代的种地、当兵,遵循着商鞅划定的利出一孔。
后世的人恐怕有些无法理解,秦国的籍贯界限,不是你随便能跨过的,拦在黑夫面前的,是高山,是雷池,是天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