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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史安圃提出质疑:“县中公士、黔首,均喜好武艺,每年更卒训练都,均会置办兵器,拍髀便宜,价不过几十钱,故人手一把,佩者不下数百人,光凭此物,如何寻找?”

“当然不止是凭借一把刀。”

怒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据里监门的家人说,里监门的确是佩剑出门的,但现场却发现剑被带走,只留剑鞘。”

“凶犯是个聪明人,他也知道,带着刀离开,上面的血迹会惹来麻烦,所以便弃刀取剑,但却不带走剑鞘,黑夫亭长,你以为这是为何?”

黑夫刚才一直默默地听着,此刻立即应道:“因为剑鞘上漆有显眼的花纹,带在身上太过显眼。”

“那为何非要拿走剑呢?”

“若只带着刀鞘而鞘中空空如也,依然逃不过令史之眼。”

“不错。”

怒点头:“吾等试过了,那剑鞘刚好能放下刀,反之,凶犯的刀鞘也能放下剑!也就是说,现如今,那凶犯腰间的刀鞘里,装着的,应当是里监门的剑!”

“可若是……凶犯连鞘带剑一起扔了呢?”尉史安圃忧心忡忡,这样的话,他们的方向又要错了。

“尉史出身学室罢?”

这时候,喜突然发话了,这个安圃年纪才二十多,皮肤白净,还有氏,一看就是从小衣食无虞的。

所以他无法理解最底层穷苦黔首们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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