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烽火写的那个章节,很受感触。我始终坚持认为二狗是今年来起点最牛叉的书,不管说装不装逼什么的,这本就是最牛逼的,没有之一。而我以前又是最不喜欢极品公子的,所以有时候总觉得这世界太奇妙了,丫就是同一个人,怎么水平见风就涨,涨了这么多,让我看着双眼发哩?所以这就是认真这个大杀器的效用了。
以前有很多人说我文字好,我从来没有做过回应,现在正经说一句,这就是扯淡啊。文字要简略得宜,该华时则华,该脆时则脆,这才是好文字,像我这种老太婆的裹脚,能好到哪里去?当然,又是当然,这裹脚布里偶尔还是有些句子不错的,只不过我自己要去挑都挑的有些辛苦。要知道已经有很多朋友非常英明地对那些乱七八糟故作高深的长句表示了厌憎,我深表同意,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狗改不了……呸,我认错,但估计近两年内很难有能力改,大家且忍着吧。
我正经认为我文字好的章节,自认下了功夫的,是那些简洁的章节,比如间客里的某几章——不算酸的还有几章、庆余年里范闲第一次杀人。只是不多,因为写着写着就容易写滑手了,滑手有好处,但坏处更多,问题是不滑手的时候,写的会非常辛苦。
当然,要疯了,怎么又是当然,我自己最喜欢的当然还是我的废话。
这几天是过渡章节,看似平和顺畅,实际是却是用了心写的,而且连续三天更三章,我自己都很得意于我的勤奋。细细想来,还不是自己给自己压力,自己让自己多用心的缘故。周星星王八蛋的前半部都能说出一字记之曰心这种大废话大实话大真理,我这个编故事的人,更要牢记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