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说一下发赏的方式。
如果派军队入川,赏赐发给他们在外地的家人,而不是在驻地发放,因为军士们不要承担运财货出川的巨大成本。
如果将家人带到蜀中,在当地安家,那么可大大减少成本,并且地税也能利用上,养十万军队都可以。
再加一段吧。
宪宗元和初年(805),朝廷收入(实物+钱帛虚拟折合成钱)3500多万缗(其中盐利600万),当时西川贡献180万缗两税,可能还有不到100万商税。
宣宗大中七年(853),朝廷收入925万缗:550万两税+82万商税+278万盐利,其中河中盐池收入最高,约70万缗,占了四分之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