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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想起与那王府琪官交情莫逆,元春心头仍是蒙上一层阴霾。

袭人看了一眼那变幻不定的脸色,斟酌着言辞道:“珩大爷先前说的也对,让二爷去学堂待着,就不好在内宅厮混,这肯定是为二爷好的……其实,按着珩大爷的脾性,只怕若不是顾及姑娘和老爷,珩大爷也不大愿意管着这些家长里短,容易落得埋怨。”

元春一听,玉容失神片刻,眼前似再次浮现起那面容冷峻的少年,轻声道:“你说的,是这个理。”

袭人说完两句,倒也顿住不言,低头道:“姑娘,不说这些了,我侍奉你洗脚,早些歇着。”

元春“嗯”了一声,美眸凝起,看着少女,赞道:“伱是个识大体的,怪道,宝玉当初说还要你回去那。”

与这袭人接触下来,明显觉得是个知冷知热、识大体的。

事实上,这位被晴雯讥笑为“斑点子狗”的袭人的确是此道高手。

每每能将话说到人心坎里,原著中明明捷足先登,依然还能与王夫人大谈宝玉的“名声”问题。

袭人低头帮着元春脱下绣鞋,将袜子去掉,顿时,一双雪白如竹笋新发的玉足现出,放在铜盆里,脚踝晶莹如琉璃,以凤仙汁涂着的红指甲,在灯火映照下,隔水炫光,娇小俏丽。

袭人抬头看着元春,轻笑道:“能过来伺候姑娘,也是我的福气了。”

却是先前听着那位珩大爷的一番话,心头难免疑虑重重。

二爷终究还是小孩子,现在她又恶了太太,如果不是方才那么一出,想来麝月的处境就该轮到自己头上了。

元春想了想,柔声道:“那就等二年再说罢。”

少年之时,戒之在色,宝玉伤好以后,还要去学堂好好读书,除了伺候饮食起居的丫鬟,的确不适宜再多派丫鬟。

……

……

却说忠顺王府长史官离了荣国府,返回忠顺王府。

这会儿,暮色苍茫,的朱色灯笼已从大门至后院,如火龙般,照耀着前厅后院,明亮如昼,璀璨辉煌。

后院楼阁上,丝竹管弦之音在春风中飘荡,渐如玉盘的银月,悬于飞檐之角,洒下清冷光辉,几个衣裙艳丽,身姿曼妙的少女,正在二楼,随着曲乐翩翩起舞。

忠顺王坐在圆形桌案前,用着膳食,两个新进的婢女,侍奉左右。

这么多天过去,忠顺王的伤势倒也好了一些,已能坐了下来,只是还需铺就着厚厚的软褥垫子。

“王爷,周长史回来了。”这时,一个仆人进入厢房,低声说道。

忠顺王将正在吃着的鸡骨头吐在一旁的瓷碗上,婢女拿着手帕帮着擦了擦胡须以及嘴上的油污,另一位婢女连忙递上茶盅。

“让他进来。”

不多时,就见着周长史,躬身小跑进得楼阁,行了一礼,低声道:“王爷。”

忠顺王呷了一口茶,问道:“人找到了?”

周长史脸色阴郁,声音包含屈辱道:“王爷,荣国府上实在欺人太甚!”

忠顺王挑了挑眉,诧异地看向周长史,低喝道:“究竟这么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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