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南对杀害唐秋英并埋尸这件事,倒是认了,但他对孩子拐卖这件事,死不承认,并且坚持认为『勇勇」是他的亲生儿子。
至于他的妻子,精神上应该有点问题,而且我怀疑买孩子这件事本就是王朝南做的,她对人贩子是谁以及和谁联系,并不知情。"
李追远:「早知道,就不该这幺早把王朝南送进警局了。」
「咳咳————"」谭云龙忍不住咳嗽了两声,转移话题道,「小远,你给我的那些信息我已经让同事们去调查验证了,也向可能是那几个地区的同志们做了通知,稍后我们会把贝贝的名字、照片以及一些细节也一并传真过去,哦,对了,我们同事检查了孩子,孩子背上有个胎记,这能更好地帮他找到亲生父母。"
这时,一位警员跑过来说道:「谭哥,有个王朝南同村的刚主动来局里说明情况,说王朝南昨晚问他说想不想要儿子,想要儿子的话就先准备好钱,大后天带他去同安镇去买儿子。」
「那人有说接线人是谁幺?」
「他不知道,他只接触了王朝南。他是得知王朝南因杀人被抓了,吓得赶紧跑来说明情况想撇清关系。」
「通知那边派出所同志了幺?」
「通知了,但谭哥你可能不知道,同安镇里面有个工业园区,那里常住人口很多,没确切目标的话,我们的警力就算全撒下去可能也不够,而且人贩子就算在那儿,看到我们这个架势,怕是也不敢交易了。」
谭云龙咬咬牙:「还是得撬开王朝南的嘴,这个畜生。」
「谭叔,那你继续审讯吧,我就先回学校了。
「嗯?」谭云龙看着少年,犹豫了一下,还是道,「好,我先送你去警局门口打计程车。」
「好。」
「谭哥,我开车送孩子吧,是哪个寄宿式小学?」
「你有自己的车幺?」
「我———我可以骑自行车的,呵呵。"
「不用了,先去给那个人做一份笔录吧。」
「好的,谭哥。"
谭云龙和李追远走到警局门口。
「小远,你是不是发现了什幺?」
「是。」
王朝南昨天说,大后天带同村人去买儿子,也就是说后天就是交易时间。
同安镇人口再多,但想找一个需要在空地上搭建大棚子的杂技团,还是很简单的,如果真的有的话。
算算时间,贝贝被拐卖过来应该有小半年了,这段时间足够一个杂技团出去后再回到金陵地界表演。
「小远,你接下来没话了?」
「谭叔,我不瞒你,我需要自己先去调查确认一下,确认好后,我会报警的。"
谭云龙抿了抿嘴唇:「叔叔可以陪你一起去调查。」
李追远微笑摇头。
「那至少得让彬彬陪你去。""
「这是当然。"
谭云龙拦了一辆计程车,说了学校名字后,提前给了车费。
等车驶离后,谭云龙看着车背影,叹了口气。
坐在车里的李追远看着车窗外的街景,他没直接告诉谭云龙杂技团的事,是因为他不希望警察去打草惊蛇。
诚然,他是相信警察叔叔的能力的,可余婆婆,却不是一个人。
现在自己的优势在于,自己主动选了题,而且自己还提前「探知」到了对方的存在。
也就是说,自己拥有率先出手的机会。
这是一个大优势,也是自选题的意义。
要是把余婆婆给惊扰跑了,让其离开了杂技团,等于自己丢失了对方的视野。
而江水既然把她推向了自己,那她无论如何都会来到自己跟前,二人注定成为彼此的劫。
因此,自己要是丢失对方存在位置,就意味着,自己将在接下来一段时间里,随时应对对方忽然间的出现。
回到学校,走入宿舍,李追远先推开了陆壹寝室的门。
陆壹在店里头,寝室内有谭文彬和林书友。
「小远哥,你去哪儿了?」
「跟你爸出去了一趟。」
「哦,怪不得不带我。」
「彬彬哥,你现在身体恢复好了幺?」
「中午时还冷得不行,现在没问题了,红肠还真挺补气血的。」
「那就好,你跟我出来商议一下,后天有丧尽天良的事要发生,我们得不惜一切代价去阻止。」
谭文彬先是一愣,毕竟小远哥啥时候说话喜欢加这幺多形容词?
但随即,彬彬就明白过来,马上换上一副悲天悯人的口吻说道:
「那是我们该做的,为正道,不惜一切。」
「嗯。」李追远转身离开宿舍。
林书友则伸手拉住谭文彬的手,焦急道:「什幺事要发生?」
「阿友,这和你无关,是我们捞尸人的责任。」
「那就不是官将首的责任幺?」
「你身上还有伤。」
「我伤好差不多了,要不是大哥你想靠我继续从教官那里要请假条,我早回去参加军训了。」
「阿友.」
「大哥,等小远哥对你说了后,你再偷偷告诉我。」
谭文彬装作很为难的样子,点点头:「行,好吧。」
李追远在走廊里等着谭文彬出来,二人没回自己寝室,而是下了楼。
「小远哥,阿友那边搞定了。"
「嗯,我可能找到余婆婆了,后天,同安镇,杂技团。「
「那润生和阴萌他们,可能没办法赶上了,呼,还好小远哥你当初留了阿友一命,这才给予了他能再次扞卫正道、无限光荣的机会。」
随即,谭文彬声音小了些:
「要不然,你身边就剩我一个了,而我,又没什幺用。」
李追远忽然停下脚步,皱起眉,表情有些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