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上午九点是吧,先开一个,行没问题。”
挂了电话,老唐随即拨通了另一个号码:“喂,刘莉莉是吧,对我是唐方镜,你爸那个案子,明天上午九点开庭,如果想来参加的话今天就得来林城了。”
电话另一边的刘莉莉闻言很是开心道:“唐律师?您现在没事了吗?案子又由您来处理了?前几天宋律师才说没法开庭的。”
这段时间对于刘莉莉这些人来说,真的是跌宕起伏。
本来在高院发回重审后,他们这三十一个案子的当事人和近亲属都以为能伸冤了,都在好好等着。
结果等了这么久都没动静,反倒是律师那边说现在连庭都开不了,一直被拖着。
原本以为这事又没下文了,谁料到唐律师接管了案件,而且直接就定下了开庭时间。
老唐闻言笑道:“我没事了,这些案子比较特殊,还是我来比较快,总之你们自己决定来不来。”
又聊了两句,老唐挂掉电话,他这边还有其他事。
刘莉莉赶紧开始通知家里,他们必须得去参加庭审!
时间一晃到了第二天,老唐早早地起床来到了中院,站在外面静静的等着。
没一会儿,刘莉莉一家人都来了,互相打完招呼,都没有多说什么。
九点,刑庭开庭,陶东里作为审判长宣布开庭!
只是……虽然今天坐在了上面敲锤,但陶东里总感觉自己还是很被动。
市检察院检察官同样出庭。
虽然都是强拆过程中的反抗,但这次老唐的辩护思路和黄礼成案不同,那个是确定黄礼成有故意伤害行为,证据都很充分,只是因为存在正当防卫这样的阻却事由。
而这次,刘上进的案子,主要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程序还是那样的程序,老唐在案件中主要提出的问题是,刘上进到底有没有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
“我们都知道,故意伤害罪要想成立,不单单是要有客观方面的动手以及损害结果,还要有主观方面的故意!”
“而在本案中,被害人刘某等三人强行入侵我方当事人的住宅,欲要将其带离,在这个过程中刘某抓住了我方当事人的胳膊进行强硬的拖拽。”
“综合各项证据以及证人证言可以证实,我方当事人当时抓住刘某胳膊的行为是为了推开对方获得自由,而并不是为了伤害对方。”
这种刑案的思路在老唐这样的刑辩老油条眼里并不难,难得是法院愿不愿意听你的思路。
事实证明,之前的行为很有效果,陶东里并没有进行任何的打断。
案件并不复杂,当时要进行强拆了,三个人进了刘上进家里,拽胳膊的拽胳膊,推人的推人,准备把人直接强行带出去,然后直接拆。
这法子看起来粗暴,但是在当年强拆中很有效,反正把你先带出去,拆了再说。
刘上进自然要反抗,抓着对方的胳膊死命往开挣,那种情况都能想到,其实就是挣扎。
毕竟是老农民,那会也正年轻,用蛮力这么弄起来还是劲很大的,结果那个家伙的手腕直接被弄骨折了,而且还挺严重,鉴定是轻伤二级。
当时一看,人家只是要把你带走,但是你把人家弄骨折了,那肯定是你犯罪,抓起来给判了。
但是老唐并不这么认为,证据中明显没有哪个能证明说刘上进当时的行为就是为了弄伤对方。
主观故意虽然听起来很玄乎,但你也得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
比如说黄礼成,专门买了刀,然后口供中也说自己要咋样咋样,那就是证据。
亦或者说是证人证言,其他人证明你在那个时候就是想着弄断对方的胳膊,然后还有就是伤情检验,痕迹调查这些,当然这都是公安机关专业性质的东西了。
但是这里没有证据,包括刘某的两个同伴也没留下什么供述。
能有的证据只有刘上进的口供,就是他自己承认说当时想弄断对方的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