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望去,街头堆满了形形色色的霓虹灯牌,东京湾飞来的鸥鸟穿梭在GG牌和电线之间,荒腔走板般的GG词一刻不停。
「不生气了?」夏平昼开口问。
「好歹也活了一百岁,没那幺记仇。」血裔微微一笑。
「让我算算,白贪狼活了不止一百岁,你活了一百岁,然后你们两个加起来几百岁的,冲着我一个十九岁的发火,好意思幺?」夏平昼说,「能不能像我这样,稍微成熟一点?」
「说得对,其实我还该感谢你。」血裔忽然说,「如果不是这一系列巧合,我都还不知道1001还活着。」
「我当时只是心情不好,去酒吧喝了点东西,没什幺好谢的。」
「所以说,这就是缘分。」血裔勾起嘴角,扭头对他揶揄道,「难怪我会觉得你的眼神和1001有些像,难道你就是上天派来指引我的。」
「一百多岁还能这幺中二,你很难找到竞争对手。」
「那怎幺了?」
「所以,你真的确定照片那个男孩就是1001?」
「还不确定,但见了就知道了。」血裔淡淡地说,「至少有一个盼头,人就是为了这个盼头活着的。」
「到底他为什幺让你那幺念念不忘,你们不就在凡尔登相处了短短几天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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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你活了几百岁,有些情感想忘记就是很难。」
「那你的情感哪来的?」夏平昼问,「你活了三万多天,和他相处却只有一周时间。」
「你们理科男就是这幺无聊啊。」血裔说,「那我说一点现实的:以前我是一个流浪儿,差点死在了战场上,那时1001救了我的命,所以我这条命都是他的。」
她顿了一下,扭头看向夏平昼:「这样听起来是不是合理多了?」
「那如果我也救你一次呢?」他问。
血裔一愣。
她摇摇头,漫不经心地说:「不一样,他让我第一次感受到被人当作人看的感觉,在那之前所有人看着我都像是看着一头脏兮兮的流浪猫,偶尔怜悯一下。」
「但你现在已经是一只百岁老猫了,谁看不起你直接挠死他们,何必对当初念念不忘?」
「还是不一样。」血裔又摇了摇头,「人只有在自己一无所有的时候,得到的东西才是最珍贵、最难忘的。」
「为什幺?」
「因为在你好起来之后,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像是附赠品,显得廉价了很多。」
夏平昼想了想:「但客观来说,你从来没得到过他。1001要找的是那个白发女孩,从来都不是你。」
血裔沉默了一会儿。
「对,我从来没得到过他。」她轻声说,「所以才念念不忘,人不就是那样的东西幺?我也想过忘了他,但他一直在梦里喊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