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盯着手机发呆,突然海登的手机先响了。
“呃……”
海登接完电话脸上表情很困惑,“阿美利加音乐杂志主编弗莱明女士想和你聊聊,在她家里。”
“What?”宋亚黑人问号,“你不是一两天前才去ABC询价的吗?杂志主编这么快找我干什么?而且咱们只是询价,至AABC会把消息透露给要被出售的杂志主编吗?”
“也许她想和你做什么交易呢?”海登猜测,“有杂志主编帮忙,我们的收购会顺利很多。”
“可我本打算收购完成就把她炒了的啊!”宋亚才不想留一个食古不化的老家伙继续把持主编位置赔钱。
“反正先去见见吧,弗莱明女士在圈里好像有点影响力,而且她是著名小说家贝里弗莱明的女儿,写《埃芬哈姆上校的奇袭》的那个。”
“好吧。”
两人驱车直奔上东区,按照地址,找到了弗莱明女士的别墅,一栋精巧的两层小楼。
“这就是传说中上东区的高贵别墅吗?还没我在芝加哥的房子大……”
下车前宋亚吐槽。
“但是比你的房子贵很多,而且有钱都难住得进来。”海登打击他,“听说露华浓的老板想搬进这个社区都被理事会拒了。”
“瞎扯的吧?”
“真的……好吧,我听说的。”
海登按响门铃,一位拉美裔女佣将园门打开,用很职业的微笑问道:“是海登先生?还有宋先生?”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将两人引进别墅,穿过片小而精致的花园,顺着石质小径,两人步入别墅内部。
老钱阶层的家中陈设一开始会让人感觉很低调,但细致处却透着一种被时光滤过的奢华,所有陈设和物品几乎看不到一点儿现代工业的痕迹,宋亚除了认出灯是蒂芙尼的,其他一概认不出牌子,或许根本就没有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