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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光有这些还不足以挽救家庭财政的窘迫,想出人头地就得抱上粗腿。可是粗腿在什么地方呢?虽然没落了,可依旧还有几个贵族亲戚,对英格兰宫廷里的传闻多少还是能知道一些的。

于是玛丽将目标瞄准了国王詹姆士一世,不是好高骛远,而是有的放矢。这位斯图亚特王朝的开创者虽然娶了丹麦公主,并生育了8个子女,却始终没有改变从小就有的习惯,喜欢英俊的男人!

1614年,48岁的詹姆斯一世在剑桥郡的赛马会上见到了一个漂亮青年,名叫乔治.维利尔斯,22岁。

他高大英俊,能讲一口流利的法语,同时还是位出色的剑术师和优雅的舞蹈家,知情识趣,懂得服装的搭配和语言艺术。

“哦,我的心被丘比特射中了,那个男孩儿完全符合我的想象。从他的手指甲……不,从他的脚底到头顶没有任何瑕疵。他的外表、每一个动作、身体的每一个弯曲都令人愉悦。”

这就是詹姆士一世在见到维利尔斯之后的表述,然后年轻的维利尔斯就被选入宫廷担任国王的杯卫。这个职务又被称为“酒政者”,说白了就是在皇家餐桌上为国王斟酒的,顺便再提前喝两口,防止有人在酒水里下毒。

虽然职务不高也不显赫,但杯卫向来都是由国王很信任的人担任,并且能与国王经常接触,很符合维利尔斯的需求。

不到一年,维利尔斯被封为“寝宫绅士”,职责包括协助君主穿衣、侍候他吃饭、看守他的卧室以及提供陪伴。别小看这个听上去和佣人差不多的职务,实际上已经有爵位了,并且成为了国王的近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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