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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王大头满脸兴奋,浑身干劲儿,洪涛不得不给他降降温。为了拖住奥斯曼进攻巴格达城的步伐,付出一些经济上的代价划算,损失手下大将就赔本了。

“谢万岁爷恩典……阿拉伯的劳伦斯,这好像是个西番名字?”

皇帝的关心和提醒王大头心领了,也深以为然。但对于这个代号有点摸不着头脑,好端端的为啥要起个欧洲人名字呢?

“少打听,代号而已,就是得八竿子打不着才能混淆视听!”洪涛当然不能说你此时干的事儿,很像后世里一位英国人的所作所为。

景阳三十三年(1637)夏,奥斯曼苏丹穆拉德四世,亲率大军12万大军从小亚细亚出发,经历了三个多月的长途行军,抵达巴格达。

三个多月,即便波斯人再孤陋寡闻也该早就知晓了。此时的巴格达城已经成了一座大型要塞,城墙上架起上百门火炮,守城的波斯士兵也装备了大量从英国、荷兰人手里购买的火枪,严阵以待。

要问穆拉德四世为什么选择此时东征,四个字,前赶后错,机缘巧合而已。

首先是内部,别看奥斯曼帝国疆域辽阔、人口众多、实力强横,以一己之力对抗欧洲众多基督教国家毫不落下风,但其国内的矛盾也是很尖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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