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内啦啦作响,独眼龙童千斤一手持铁锅,一手翻炒,让人眼花缭乱。
这年月的铁锅,可不是后世那种相对轻便的锅。
它是铸造而成的,非常厚、重,导热也慢,当然价钱更是非常贵,故自秦汉时出现后,始终传播不了,至今只有富户能用,且还不怎幺常用。
童千斤臂力惊人,这会正在给邵勋做饭:大葱炒蛋。
炒菜这玩意,历史上首见于史书在北魏,就是一道炒鸡蛋。
先把蛋打好,「着铜铛中,搅令黄白相杂」,然后加入葱白、盐、浑豉、麻油,翻炒之,「甚香美」。
邵勋让这道菜提前百年出现,没有任何技术难度。对普通民家而言,则有极大难度,因为他们用不起铁锅,也太重了,不方便。
「当--」童千斤轻巧地端起铁锅,将大葱炒蛋倒入盘中,又在铁锅边上敲了敲,让最后几根葱白溜下去,突出一个专业。
「童幢主要升官了啊。」有相熟之人过来端菜,笑着打趣道。
童千斤仅剩的一只眼睛眨了眨,咧嘴笑了。
想要升官,就要舍下脸皮。
自从失去一只眼晴后,他就悟了。
当日他登上城头,不可谓不勇矣,但还是被人一箭射落城下,差了那幺一口气。
这个富贵太难博了!
但他在太原为梁王锄草种地,在平城为梁王做葱白炒鸡子,时间长了极有可能博到富贵,不比先登勇战容易?况且他打仗也挺勇猛的。
菜一样样被端到了一间小厅内。
厅中燃着铜炉,温暖无比。
邵勋穿着单衣,赤脚踩着毛毯,来到了桌前。
「唉,堕落了啊。」看着热气腾腾的早饭,他叹了口气。
以往吃这幺多是因为练武消耗大,这两天都没练武,吃食却不减,要养肉了。
王氏披着件薄纱裙,几乎遮不住肉色,就连后臀上那鲜红的掌印都遮掩不住。
她拿起一根羊肉肠,慢条斯理地用刀切着。
邵勋只觉某些地方一凉,低头喝起粟米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