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衡论「仁心为本」是根基,而陆北顾提出的「施治得中」则是在根基之上,架起了通向「至境」的实践桥梁,更具操作性和思辨深度。
就连重新看了一遍的韩绛,看到这里也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此论深合他心中对儒家治世理念的理解,却又更为精辟。
「如汉文除肉刑,易以笞役,非宥罪也,诚见断肢体、毁肌肤之刑,绝人自新之路,其害甚于所惩,此存生民之尊严,厚中见大忠也;贞观四年,死囚仅廿九,太宗纵之归,期至皆返,实君臣修德,庠序昌明,民知耻而自诫。」
而后的第五段,陆北顾则是以汉文帝废除肉刑为例,赋予「忠厚」一个前所未有的维度。
——小民尊严!
他指出文帝此举,绝非宽宥罪犯,而是深刻认识到肉刑这种残酷刑罚本身,比惩罚的罪行危害更大,因为它彻底断绝了犯人改过自新的可能,更关键的是,它践踏了人之为人的基本尊严!
而维护这份小民尊严,正是「忠厚」精神的体现。
紧接着,他以唐太宗纵囚的佳话为例,点明其成功的根源并非帝王的仁慈或囚犯的诚信,而在于当时「君臣修德,庠序昌明」所营造的社会道德氛围,使得民众普遍具有「耻感」。
陆北顾将「耻感」的建立,视为比刑罚威慑更为根本、更为有效的社会治理力量。
章衡文中也提到周室「民耻犯禁」,但陆北顾此论,将「耻感」作为可培育、可依赖的积极社会力量,并与「尊严」并列为「忠厚之至」的核心要素,其立意之新颖深刻,可以说再次超越了章衡。
「若法网繁而奸伪益滋,刑书密而廉耻愈薄,此非民性异于往古,实本源未固。故忠厚之至,必务其本,譬诸人身元气,充则外邪莫侵,微恙易瘳;亏则腠理不固,沉疴渐生。」
而这篇文章的第六段,则是再次回到对「本源」的强调。
陆北顾犀利地指出,如果法令越繁密,作奸犯科反而越多,社会廉耻心反而越淡薄,这绝不是百姓本性变坏了,而是治理的根本没有稳固。
他同样以医学为喻,认为「忠厚之至」的根本之道,就在于培固国家的「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