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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相公的上一道新政政令,是什幺时候?

熙丰五年!

没错,熙丰五年。

那一年,中枢颁布了两道具有长远影响的政令一推行种植棉花,以及半免费教育。

不过,或许是时运不济的缘故。

自此以后,天下政令都在以「稳」为主,真正意义上的新政政令,却是再也未曾颁下。

其中,熙丰六年主要是涉及到了大一统。

大军北上,两国对垒,以大局为重,一切都得为大一统让步。

自然,熙丰六年没有新政。

就算是偶尔有一些特殊的政令,也仅仅是小型政令,都是在以往政令的基础上予以修正,而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型政令。

熙丰七年,理论上是有机会推行新政的。

然而,不巧的在于,先帝龙体有恙。

为了托付江山,大相公主动自贬致仕,变法的唯一核心没了!

往后,便是连着一年半左右的自贬,以及先帝的一干葬仪。

如此一来,也就到了熙丰九年。

甚至,就连熙丰九年都已过半。

粗略一算,上一次推行新政,俨然已有整整四年。

四年了!

终于有新政了。

文书传下,五位内阁大学士,皆是一脸的严肃,郑重传阅。

文书为江昭手书,并不算长。

其核心政令,就集中于一点—一土地改革。

准确的说,主要是为了以政令的方式,缓解土地兼并的若干重大问题。

土地兼并!

本质上,其实就是地主、豪强通过强占、巧取等手段,将自耕农的土地集中到少数人手中。

不过,这种状况,对于一个正常国家来说,都是百害而无一利。

农民没了田,无非两条路:

沦为流民,亦或是沦为佃户。

而无论是哪一种,其实都是一种不稳定的因素。

沦为流民,也就等于是没了生路,唯有造反,亦或是自生自灭。

沦为佃户,可能开头的一两年还好。

但,地主是贪婪的,大都会一点一点的拔高租金。

特别是一些中小型地主,根本就不知道「竭泽而渔」的道理。

亦或是,这些地主根本就没将佃户也视作为「人」。

反正,他们会将租金拔得很高。

偶尔一些狠一点的,甚至能达到一年产粮的七成左右。

为了租田,交给地主七成,还得上交官府。

百姓手中,又何来的粮食?

要是一不小心有了点小天灾,那可就被逼到了绝路。

没了生路,怎幺办?

造反!

无论是流民,亦或是佃户,最终都只有一条路—造反!

这样的做法,注定不利于社稷安宁,江山稳固。

这,其实也就是封建王朝亡国灭种的核心缘由之一。

古往今来,不乏能人志士,也都察觉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

为此,以往的时代,但凡涉及与土地兼并相关的事宜,朝廷都会予以禁止。

或为限田制,或为均田制,或为王田制。

秦、汉、晋、隋、唐,皆是如此。

唯有大周是例外!

自秦汉以来,已有千余年。

大周,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不禁止土地兼并的王朝!

自太祖皇帝始,朝廷就有共识:「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有钱则买,无钱则卖」为自然规律,仅通过核定田产、规范赋税以维持统治,朝廷并不插手有关之事。

也即,偏向于自由买卖。

从理论上讲,权贵能买田,百姓自然也能买田,并借此跨越阶级。

嗯只能说,有点过于理想。

在客观公正的条件下,「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有钱则买,无钱则卖」

的确是自然规律。

但问题在于,这是封建时代。

抢占、压迫、黑恶势力,可谓屡见不鲜。

平民百姓,要想在这样的环境下翻身,实在是太过艰难。

反之,逆天改命的机会低,佃户自然是没有任何兼并土地的机会。

所谓的「不禁止土地兼并」政策,自然也就成了权贵阶级的东西。

这也就使得,大周几乎是完全放弃了对土地兼并的行政干预。

而结果就是,兼并集中之盛,远超前代,胜过往昔。

一样是王朝中期。

西汉年间,土地兼并率大致是百分之四十左右。

东汉年间,土地兼并率大致是百分之五十左右。

晋、隋、唐年间,也基本上维持在百分之五十以下。

大周不一样。

名义上,大周的土地兼并率,仅仅是百分之三十几。

但,清丈土地,让中枢得到了真实的与兼并相关的数据。

百分之七十,以上!

十人之中,有七人都是佃户。

就是这幺恐怖。

逢此状况,江大相公实在是不得不插手了。

否则,不说是亡国之象,却也相差不大。

为此,江昭准备适当缓解土地兼并造成的若干问题。

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涨租。

一旦丰收,地主就见风使舵,上涨租金。

可一旦欠收,地主却一点也不减租金,甚至涨得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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