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相公的上一道新政政令,是什幺时候?
熙丰五年!
没错,熙丰五年。
那一年,中枢颁布了两道具有长远影响的政令一推行种植棉花,以及半免费教育。
不过,或许是时运不济的缘故。
自此以后,天下政令都在以「稳」为主,真正意义上的新政政令,却是再也未曾颁下。
其中,熙丰六年主要是涉及到了大一统。
大军北上,两国对垒,以大局为重,一切都得为大一统让步。
自然,熙丰六年没有新政。
就算是偶尔有一些特殊的政令,也仅仅是小型政令,都是在以往政令的基础上予以修正,而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型政令。
熙丰七年,理论上是有机会推行新政的。
然而,不巧的在于,先帝龙体有恙。
为了托付江山,大相公主动自贬致仕,变法的唯一核心没了!
往后,便是连着一年半左右的自贬,以及先帝的一干葬仪。
如此一来,也就到了熙丰九年。
甚至,就连熙丰九年都已过半。
粗略一算,上一次推行新政,俨然已有整整四年。
四年了!
终于有新政了。
文书传下,五位内阁大学士,皆是一脸的严肃,郑重传阅。
文书为江昭手书,并不算长。
其核心政令,就集中于一点—一土地改革。
准确的说,主要是为了以政令的方式,缓解土地兼并的若干重大问题。
土地兼并!
本质上,其实就是地主、豪强通过强占、巧取等手段,将自耕农的土地集中到少数人手中。
不过,这种状况,对于一个正常国家来说,都是百害而无一利。
农民没了田,无非两条路:
沦为流民,亦或是沦为佃户。
而无论是哪一种,其实都是一种不稳定的因素。
沦为流民,也就等于是没了生路,唯有造反,亦或是自生自灭。
沦为佃户,可能开头的一两年还好。
但,地主是贪婪的,大都会一点一点的拔高租金。
特别是一些中小型地主,根本就不知道「竭泽而渔」的道理。
亦或是,这些地主根本就没将佃户也视作为「人」。
反正,他们会将租金拔得很高。
偶尔一些狠一点的,甚至能达到一年产粮的七成左右。
为了租田,交给地主七成,还得上交官府。
百姓手中,又何来的粮食?
要是一不小心有了点小天灾,那可就被逼到了绝路。
没了生路,怎幺办?
造反!
无论是流民,亦或是佃户,最终都只有一条路—造反!
这样的做法,注定不利于社稷安宁,江山稳固。
这,其实也就是封建王朝亡国灭种的核心缘由之一。
古往今来,不乏能人志士,也都察觉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
为此,以往的时代,但凡涉及与土地兼并相关的事宜,朝廷都会予以禁止。
或为限田制,或为均田制,或为王田制。
秦、汉、晋、隋、唐,皆是如此。
唯有大周是例外!
自秦汉以来,已有千余年。
大周,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不禁止土地兼并的王朝!
自太祖皇帝始,朝廷就有共识:「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有钱则买,无钱则卖」为自然规律,仅通过核定田产、规范赋税以维持统治,朝廷并不插手有关之事。
也即,偏向于自由买卖。
从理论上讲,权贵能买田,百姓自然也能买田,并借此跨越阶级。
嗯只能说,有点过于理想。
在客观公正的条件下,「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有钱则买,无钱则卖」
的确是自然规律。
但问题在于,这是封建时代。
抢占、压迫、黑恶势力,可谓屡见不鲜。
平民百姓,要想在这样的环境下翻身,实在是太过艰难。
反之,逆天改命的机会低,佃户自然是没有任何兼并土地的机会。
所谓的「不禁止土地兼并」政策,自然也就成了权贵阶级的东西。
这也就使得,大周几乎是完全放弃了对土地兼并的行政干预。
而结果就是,兼并集中之盛,远超前代,胜过往昔。
一样是王朝中期。
西汉年间,土地兼并率大致是百分之四十左右。
东汉年间,土地兼并率大致是百分之五十左右。
晋、隋、唐年间,也基本上维持在百分之五十以下。
大周不一样。
名义上,大周的土地兼并率,仅仅是百分之三十几。
但,清丈土地,让中枢得到了真实的与兼并相关的数据。
百分之七十,以上!
十人之中,有七人都是佃户。
就是这幺恐怖。
逢此状况,江大相公实在是不得不插手了。
否则,不说是亡国之象,却也相差不大。
为此,江昭准备适当缓解土地兼并造成的若干问题。
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涨租。
一旦丰收,地主就见风使舵,上涨租金。
可一旦欠收,地主却一点也不减租金,甚至涨得更甚。